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聚焦拆迁安置工作

01.09.2014  10:06

  8月25日下午,陈卫庆副主任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第27次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全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情况的汇报等。副主任孙永如、纪春明、王玉新、王敏,秘书长林正玉出席会议。副市长闻道才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情况的汇报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的调研报告。为切实做好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市政府先后出台了《扬州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扬州市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暂行办法》、《扬州市市区集体土地上住宅房屋拆迁货币化补偿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按照“市级服务、区级推进、街办实施”的思路,全市建立起了三级征收拆迁管理体制,建立了行业监管、信息公开及纠纷调处机制,工作推进总体规范有力。
  会议要求,综合考量城市总体规划和各县(市、区)自身特点,有序推进房屋征收(拆迁)安置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化解超腾仓期和“两证”(房产证、土地证)发放矛盾;推进货币化安置,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提供资金保障;提升安置房的品质品位,强化质量监管,把好综合验收关;从严加强流程管理,做到过程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做好安置小区的后续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 夏红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