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赴乐东开展“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

23.07.2014  20:20

  7月21日至22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力夫为组长、省人大常委会民宗工委主任李永喜为副组长的执法检查组第二小组一行6人赴乐东,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以下称“一法一规定”)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在自治县委书记林北川、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韦忠清、自治县人民政府县长王大辉、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邢诒全等陪同下,先后实地考察了乐东大安镇木棉乡村公路、南只纳村农村卫生、乐东思源高中和抱由西坊村新农村建设。

  在执法检查汇报会上,乐东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王大辉县长从保障少数民族政治权力、经济与社会事业发展、少数民族文化、生态建设及保护、修改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法规、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定”中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取得成绩与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意见、建议等七个方面27个问题,向执法检查组作乐东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定”的情况汇报,参加执法检查汇报会各有单位的主要领导对相关情况作了补充说明。

  张力夫和李永喜在听取情况汇报后分别讲话,对乐东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定”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同时直面指出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定”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全面贯彻实施“一法一规定”的建设性建议。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