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大执法检查组检查佛山市省信访条例实施情况

30.10.2015  15:58

    10月28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来我市开展《广东省信访条例》执法检查暨深化解析工作,对我市贯彻实施《广东信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工作给予高度评价。日前,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专门工作会议,部署开展《条例》的立法后评估执法检查暨深化解析工作,成立多个工作组前往全省各地开展执法检查,了解《条例》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挖掘信访工作典型经验,并提出改进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座谈会上,市信访局、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部门负责人汇报了贯彻落实《条例》的情况。据介绍,《条例》实施以来,我市信访问题化解率进一步提高,矛盾纠纷存量减少,信访量呈下降趋势。今年1—9月份,市、区两级信访部门共办理群众信访事项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3.27%,信访问题更多化解在基层。在《条例》的指引下,我市信访程序更加规范,诉访分离、分类梳理效果明显;不断创新信访工作手段,推行“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 信访比例逐年下降,信访秩序逐步正规,群众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佛山在贯彻实施《条例》上,工作开展很有序,效果也很明显。”省人大执法检查组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农委副主任委员陈山地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他表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条例》的出台并不代表能解决所有信访方面的问题。佛山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法治导向、法治思维,敢于担当,具有强烈问题意识,解决《条例》实施过程中的难点和盲点。要坚持实事求是,始终把群众的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为老百姓谋福祉,为地方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创造条件。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林征参加座谈。省人大执法检查组今明两天,将前往顺德、南海深入开展检查,并与信访群众召开座谈会。

责任编辑: 刘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