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黑除恶 我省将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群众看公安,往往看破案,公安机关侦查破案、打击犯罪,是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服务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记者从4月10日省公安厅召开的全省刑事侦查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将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和严重暴力犯罪,坚决依法惩处多发性侵财犯罪和网络、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坚决打击整治“黑、拐、枪”、“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近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充分发挥打击犯罪主力军作用,始终把人民群众最关注、最深恶痛绝的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据统计,2012年至2014年,全省现行命案侦破率,连续三年达98%以上,全省刑事案件特别是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发案数稳中有降,案件多发势头得到有效遏制,刑事案件办案质量和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省公安厅要求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研究当前刑事犯罪活动的规律特点,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集中打击什么犯罪,始终把人民群众最关切、最深恶痛绝的犯罪活动作为打击重点。要把打击的锋芒对准暴力恐怖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个人极端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拐卖儿童妇女犯罪、毒品犯罪、电信诈骗犯罪和具有地方特点的突出犯罪,坚决整治“黄、赌、毒”和“黑、拐、枪”等突出治安问题,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快破案、多破案、破大案,全力遏制刑事犯罪高发的势头。并结合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年”活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打黑除恶作为公安工作的新常态,力争取得更大成效。
当前,各类刑事犯罪呈现出动态化、职业化、团伙化、暴力化、智能化的趋势。公安机关要创新打击方式,转变工作模式,不断提高侦查办案的能力和水平。以“更快地破大案、更多地破小案、更准地办好案、更好地控发案”为目标,建立完善多警合成作战工作制度,要加快系统整合、资源整合,细化各警种、各部门的职责任务,建立打击犯罪新机制,最大限度地发挥合成作战的整体优势。同时,要结合推进民生警务、亲民公安建设,始终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各类突出犯罪作为打击的重点,及时组织开展针对性强、见效快的专项打击行动,有的放矢地解决突出社会治安问题,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平稳。要加大追逃追赃力度,强化各项工作措施,及时抓获犯罪嫌疑人,缴获赃款赃物,最大限度地挽回人民群众的经济损失,实实在在地解决群众最现实的利益诉求问题。
会上,省公安厅正式推出了《加强全省公安刑事侦查工作“十项机制”建设意见》。(记者权力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