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召开全省户籍制度改革专题培训视频会议
2月9日上午,公安部召开全国户籍制度改革专题培训视频会议,回顾总结了近年来全国户籍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深刻分析了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李喜春同志和厅治安总队有关同志在省厅分会场参加了会议。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分管负责同志、治安(户政、人口管理)部门民警以及各户籍派出所所长和户籍内勤分别在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
公安部会议结束后,省厅接着召开会议。李喜春同志代表厅党委就贯彻落实公安部视频会议精神,提出了三点要求。
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2015年以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按照公安部和省厅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5〕2号),扎实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促进有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修订了《山西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积极开展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工作,各项工作均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连续三年春节期间开展办户办证便民服务活动,受到群众普遍赞誉。中央电视台《朝闻天下》、山西卫视《新闻联播》、人民网、新华网等专题进行了报道。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当前一些地方对户籍制度改革精神理解不深、不透,一些地方还存在“被城镇化”等现象,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各级公安机关特别是领导同志要深刻认识户籍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中央领导同志关于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进一步放宽落户条件、拓宽落户通道,推进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
二是进一步抓好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各地要按照存量优先、带动增量的要求,优先解决进城时间长、就业能力强、能够适应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和市场竞争环境的非户籍人口落户,形成示范效应,逐步带动新增非户籍人口在城市落户。一是以农村学生升学和参军进入城镇的人口、采煤沉陷区居民、在城镇就业居住5年以上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二是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职业院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三是要实行农村籍高校学生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高校录取的农村籍学生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至高校所在地;毕业后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
三、充分发挥好牵头组织作用。户籍制度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地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分解职责任务,层层抓好落实。要加强情况调度,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报告户籍制度改革进展情况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支持。要建立健全与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会商、协作机制,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及相关领域的配套改革,努力形成改革合力。二是要强化督促指导。户籍制度改革政策性强,各级公安机关要强化对下指导,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对工作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的地方也要进行重点督导。三是要注重宣传引导。要深入街道、乡镇和社区、村落,向广大农业转移人口宣传落户政策,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努力打消他们进城落户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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