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鼓励增加商品和服务进口

07.12.2015  18:37

  12月6日,省政府公布关于加强进口的实施意见,鼓励外贸企业加强进口,减少中间环节,支持群众消费升级的需求。

  近年来,海外消费发展迅速,显示出群众消费升级需求日渐旺盛。意见提出,合理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支持企业适度增加一般消费品进口,满足群众消费升级需求;培育发展各类进口主体,支持具备条件的省内流通企业整合进口和国内流通业务,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鼓励省内商业企业经营代理国外品牌,发展自营销售平台;支持大同市建设肉类进口检验检疫指定口岸,扩大进口集聚效应。

  消费者在商品消费升级需求增加的同时,对于高端服务的需求也在扩大。因此,意见在倡导加大商品进口的同时,提倡扩大服务贸易进口。支持企业开展与产业升级相配套的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现代金融、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服务外包等生产性服务进口,助力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加强人才引进、人员流动、资格互认、行业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国际磋商与合作;促进文化、旅游服务进口,增加教育、医疗等生活性服务和高端服务进口,加快推动我省现代服务业发展;建立和完善与服务贸易特点相适应的口岸通关模式。

  意见鼓励扩大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我省煤炭能源产业和非煤产业发展亟需的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进口;支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引进先进技术设备,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发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专业化采购作用,降低企业采购成本;支持融资租赁和金融租赁企业开展进口设备融资业务。

  借“一带一路”政策的战略机遇,意见鼓励我省企业加强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进口,充分利用我国与相关国家和地区签订的 自贸区 关税减让协定,积极参与多双边合作,落实我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发挥比较优势,拓展合作领域;鼓励企业扩大进口沿线国家和地区重要资源和消费品,到中亚、东南亚、南亚、西亚等地区开展投资合作活动。  (李俊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