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仍需攻坚克难
5月3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听取了省政府关于201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报告中提到2015年全省环境质量稳中趋好,大气和水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土壤环境总体清洁,环境风险安全可控。但我省环境保护工作还存在诸多问题,面临严峻挑战,需引起高度重视。
2015年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平均综合指数为6.58,在上年大幅下降的基础上,比2014年又下降6.1%,明显好于京津冀地区平均水平。11个地级市达标天数平均253天,重污染天数平均12天,环境空气可吸入颗粒物均有所下降,全省环境空气质量呈持续改善趋势。
11个地级市按照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好到差排序依次为:大同、吕梁、晋城、忻州、晋中、阳泉、临汾、朔州、运城、长治、太原。
2015年太原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好于石家庄、郑州、济南、北京等周边省会城市(直辖市),在全国74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62位,环境空气达标天数为230天。
2015年全省地表水水质属于中度污染,与2014年相比,全省地表水水质总体有所恶化,主要原因一为新增城镇污水处理能力与城镇污水的增量不相适应;二为部分地区年度降雨量减少、河段上游水库拦截蓄水,导致地表水径流补给量减少、自净能力下降,影响断面水质。
我省目前环境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生态基础脆弱,生态环境欠账多;产业结构矛盾突出,环境治理难度较大;环境安全隐患较多,风险防控形势严峻;环境执法力量不足,环境保护任务艰巨。对此,省环保厅厅长郭长青在报告中表示:2016年及“十三五”期间,我省将打好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加强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强化环境执法和安全,助推经济转型升级,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不断改善环境质量,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信任感。(记者 张晓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