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 太原进入全国前20位
根据生态环境部发布的最新数据显示,继2020年收获262个蓝天后,我省生态环境部门再次传来喜讯,今年1至3月,我省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综合指数同比下降12.2%,降幅在京津冀及周边省市中排名第1。六项大气污染物指标全面改善,其中, PM2.5、 PM10、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四项指标,同比降幅在京津冀及周边省市中均排第1。
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中,临汾、长治、晋城、朔州、晋中、太原6市综合指数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空气质量改善幅度进入前20位,分别排名第3、第4、第5、第10、第13、第14。1至3月,全省空气质量持续向好不仅体现在污染日减少上,更体现在空气清洁度的提升上。监测数据显示,与2020年同期相比,各项污染物浓度均呈现不同幅度的下降,其中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9.7%, PM10平均浓度同比下降0.9%,二氧化硫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1.4%,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同比下降5.4%,一氧化碳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0%,臭氧平均浓度同比下降1.9%。据介绍,这是全省上下咬定目标、持续发力、协同作战、合力攻坚、久久为功的结果。去年10月,省政府先后组织召开会议,对全省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作出专项安排部署。各市各部门协同作战、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综合施治,全省11个市和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开展了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收官专项督察、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专项执法行动,共排查整治涉气企业3250家,各市“一对一”“点对点”监督帮扶指导,利用在线监控、用电监管、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提高应急监管效能,积极开展改善气象扩散条件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实现了重污染天气“削峰降频”,全省PM10浓度同比明显降低,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