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容

10.04.2015  12:51

4月8日,从山西保监局获悉,山西省财政厅、农业厅、林业厅、气象局和山西保监局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该通知的发布,不仅为我省农业送来福利,还进一步助推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

山西保监局新闻发言人说,为进一步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投保覆盖面,发挥好农险的“保护伞”作用,增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能力,在现有承保保险机构的基础上,从2015年起,再增加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家保险机构,共同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山西省分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公司山西省分公司承办我省小麦、玉米、能繁母猪、奶牛等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的种植业和养殖业保险工作,并合理划分各保险机构的承保区域。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障水平,增强农户和经营者抵御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的能力,提高农户和经营者参保的积极性,确保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效果,在保险金额、费率保持不变的基础上,扩大政策性种植业保险保障范围,将旱灾等自然灾害,泥石流等意外事故,以及病虫草鼠害纳入保障范围。从2015年起,在临汾、晋中和忻州3市各选1个县(市、区)与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合作,在传统保险责任的基础上,开展玉米、小麦种植业干旱气象指数综合保险试点。

与此同时,从今年起,对中央和省确定的产粮大县,提高中央和省级对小麦和玉米的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减少或取消产粮大县县级保险保费的财政补贴。进一步明确小麦、玉米、森林、养殖业等保险保费补贴的申报时限。小麦5月15日之前、玉米7月15日(复播玉米为8月底)之前;森林、养殖业每年的6月底和10月15日前,分两次申报。各保险机构要切实承担社会责任,在养殖业保险合同中必须明确病死畜禽要进行无害化处理,并要求被保险人做出无害化处理的书面承诺,对于病死畜禽不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保险公司将不予理赔,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另外,还对各承保机构提出要求,一定要规范承保,进一步提高保险质量和服务水平。(郭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