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22.01.2016  09:37

          1月20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 山西 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根据此决定,《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从第一条开始做了多处修改,其中包括提倡优生、优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等等。这一《条例》从2016年1月20日起施行。
    这意味着,全面两孩政策在我省实施有了法律依据。
     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
  
  修改后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明确,我省提倡优生、优育,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夫妻要求再生育的,即生育第三个及以上子女的,应当符合有关规定。
    据了解,在我省,五种情形下,经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夫妻已有两个子女,其中一个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再婚夫妻再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未共同生育子女的,但有违法生育的不予批准再生育;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过两个及以上子女,另一方未生育的;再婚夫妻按有关规定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设区的市以上病残儿童医学鉴定机构鉴定,患有非遗传性残疾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
    省卫生计生委有关负责人介绍说,这主要从减轻家庭养老负担、促进家庭和谐稳定的角度考虑,照顾有病残儿童的家庭和再婚家庭。
     如何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修改后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的,应当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或现居住地村(居)民委员会免费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子女的,由一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批准。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应当严格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审查,符合批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予以批准并免费发放《再生育服务证》;不符合批准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申请人说明理由。需要进行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的,不得超过180天。
     享受婚假30天
  
  按照修改后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60日,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同时,符合规定的农业人口,村民委员会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
    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卫小春介绍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职工婚假时间为1-3天,在当前结婚普遍较晚的情况下,如果简单删除晚婚假期,从实际效果上看,就相当于将目前职工普遍可享受的一个月婚假缩短为1-3天,降幅过大。考虑到结婚是职工人生大事,享受较长时间婚假在一定程度上也有利于优生优育,因此《条例》只是将原来有关晚婚假的规定,适当修改为有关婚假的规定。
     已经申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可享受奖励
  
  修改后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或者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夫妻,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60周岁止,非农业人口从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起到独生子女16周岁止,按月各给予夫妻双方不低于50元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子女入园、接受教育、就医时,双方所在单位可以给予一定补贴;退休时,所在单位可以按照其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收入的30%给予一次性奖励。
    同时,一方或者双方为农业人口的,还享受以下优待:优先列为脱贫或者致富对象,在项目、资金、技术等方面予以扶持;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供销等部门在技术服务、提供信息、农业生产资料供应等方面予以优待;在劳务输出或者招工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其家庭劳动力;在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时,县(市、区)人民政府可以对独生子女家庭个人筹资部分给予资助;优先批给宅 基地 ;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增加1人份的份额,以户计发的应当高出户均标准20%以上的额度;夫妻双方均为农业人口,其子女在接受义务教育期间寄宿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寄宿和生活补助等。
     违法再生育的,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修改后的《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不符合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20%,合计征收7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7000元;生育第四个子女的,按照夫妻双方上年总收入的40%,合计征收14年的社会抚养费,其总额不得低于30000元;再多生育子女的,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有配偶的一方与他人非婚生育的,按照违法生育加重征收社会抚养费。
    同时,除缴纳社会抚养费外,违反规定再生育第三个子女的限制7年,生育第四个及以上子女的限制14年。期间,国家工作人员不得晋职、晋级、评模,并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不得录用、聘用为国家工作人员;在村民委员会任职的,依法予以罢免;农业人口不再增加宅基地使用面积;集体收益以人均分配的,减发违法生育1人份的份额,以户计发的减发户均标准20%以上的额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