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成为国家电网首个电改综合试点
3月22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日前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同意我省成为全国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之一。这标志着我省将成为国家电网公司覆盖范围内第一个全省域电改综合试点。按照《方案》,到2017年,我省电力直接交易量达到全省用电量的30%,外送电能力力争达到4400万千瓦。
必要性和可行性
近年来,我省在低热值煤发电、燃煤机组超低排放、煤电一体化、可再生能源开发、晋电外送、大用户直接交易、电力交易平台建设等方面开展体制机制创新,2014年,全省电力装机6305万千瓦,居全国第八位,其中,可再生能源装机1113.5万千瓦,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17%;全社会发电量2643亿千瓦时,居全国第六位;外送电量820亿千瓦时,居全国第三位。
长期以来,山西形成了“一煤独大”畸重型产业结构,煤电铝等资源优势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亟需通过改革激活省内和省外市场,解决产能过剩问题。与此同时,国内能源生产和消费格局已处于相对过剩阶段。通过改革,我省才能更好地促进煤电铝、煤电冶、煤电化等产业循环发展,实现产业转型升级。
电力直接交易
根据《方案》,我省将成立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相对控股、第三方机构及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市场主体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完善电力交易平台。2015年至2017年,我省将初步建立电力行业市场化体系,到2017年,电力直接交易量将达到全省用电量的30%。此后,经过3年或更长时间,我省将全面建成电力市场化体系,形成有竞争力的现代电力市场。
在省内电力直接交易方面,逐步放开发电企业、售电主体和用户准入范围,允许售电主体参与直接交易,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循环经济园区企业等参与直接交易,在高新产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循环经济园区等各类园区中,组建独立的售电公司,2016年底前开展园区型售电主体直接交易。同时,开展跨省跨区电力直接交易试点,扩大市场化交易电量,丰富交易品种,同步加快外送电通道建设,扩大晋电外送规模。另外,我省将加强对电力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前期研究,探索建立山西电力金融交易平台。
输配电价改革
按照《方案》,我省将明确全省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范围,科学合理核定输配电成本费用,结合电价改革进程配套改革不同种类电价之间的交叉补贴,逐步减少工商业内部交叉补贴,妥善处理居民、农业用户交叉补贴。
此外,我省还将确定优先购电的适用范围,保障全省一产用电,三产中的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行业用电,以及居民生活用电享有优先购电权,并保障贫困山区、革命老区、采煤沉陷区、棚户区等地区的电力供应。(记者 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