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开展古建筑专项核查工作

11.02.2015  12:30

      针对损毁情况安全隐患和违法案件

        2月9日,省文物局召开全省文物局长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我省古建筑保护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部署开展全省现存古建筑专项核查工作。从即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进行为期2个月的古建筑专项核查工作。
        山西是古建筑遗存大省,现存古建筑28027处,数量多、价值高、分布广,保护任务十分繁重。本次专项核查为期2个月,主要针对现存文物建筑的损毁情况、安全隐患和违法案件三个方面进行专项核查,其中核查违法案件要主动与公安部门配合,形成打击文物犯罪的高压态势。之后将在详细调查的基础上,按照省政府要求,从我省实际出发,出台《关于加强我省古建筑保护工作的意见》,进一步规范、落实市、县政府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和相关部门的保护责任,促进市、县两级对古建筑保护做到“三有三防”,即有人、有钱、有规划,防火、防盗、防破坏。有人,就是要开拓思路,以各种方法努力做到文物建筑有人负责;有钱,就是每个县每年都要拿出一定的资金用于文物建筑的养护、抢险和维修;有规划,就是要分轻重缓急做出文物建筑抢险、维修的计划,做到心中有数;防火,就是防止古建筑发生火灾;防盗,就是防止盗窃、盗卖古建筑构件及附属文物;防破坏,就是要防止维修性破坏和建设中的破坏。会议之后,全省文物系统已经全体动员,积极投入古建筑专项核查工作,为全面推进文物建筑保护奠定扎实基础,推动全省文物工作再上新台阶。  (记者 孟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