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组建电力交易机构
10月18日,记者获悉,经省政府同意,《山西电力交易机构组建方案》和《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出台,我省将组建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和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
根据《山西省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主要目标,按照省政府批准的公司章程、交易规则,组建相对独立的山西电力交易机构,将原来由山西省电力公司承担的交易业务与其他业务分开,实现相对独立,同时组建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
山西电力交易机构是由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及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企业等市场主体投资组成的有限公司。今后,在探索运行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吸收更多的市场主体参股,将电力交易机构改组为山西省电力公司相对控股,发电企业、售电企业、电力用户企业及第三方机构等市场主体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电力交易机构为省内唯一、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市、县级不再设立交易机构。交易机构面向省内外开放,与北京等区域电力交易机构合理衔接、互不隶属、相互开放。交易机构不以营利为目的,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在省政府电力管理部门、省政府授权的电力监管部门及市场管理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下,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公开透明的电力交易服务。
根据《山西省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组建方案》,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是由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企业、售电企业、第三方机构等电力市场主体按类别推荐代表组成,共同研究、协商并表决形成一致意见的自治性组织。负责培育电力市场,维护电力交易市场秩序,保障交易机构合法、合规运营,协助省政府电力管理部门和省政府授权的电力监管部门代表市场主体对电力市场交易行为实施监管。形成政府领导和监管、市场管理委员会议事协商和参与监管、交易机构实施、政府否定纠偏的工作衔接和闭环管理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