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完善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政策

07.09.2015  10:31

      9月6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将完善高校毕业生多渠道就业政策。今后,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将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今年年底前,我省将制定出台适当提高高校毕业生到基层服务项目,以及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的工资待遇、基本生活费水平的办法。今后,对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留用率高于50%的单位,留用率每提高10%,见习补贴标准提高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的5%。对见习留用率高于80%的,可将见习补贴标准提高为我省一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可享受国家及省高校毕业生相关就业补贴政策。
        我省还将健全完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办法。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基本情况开展定期核查,健全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制度,科学设定公益性岗位总量。各地将安排不低于15%比例的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就业。(记者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