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多举措整治食品安全问题

22.05.2015  11:43

      5月21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2015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出台,即日起,涵盖集贸市场、学校、农村等多领域9项专项整治在全省同时开展。餐饮服务企业将推行“明厨亮灶”。食品安全将成考核地方政府绩效的重要依据。
        为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我省将启动九项专项整治,分别为: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整治、强化病死畜禽专项整治、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与小作坊专项整治、开展集贸市场、批发市场专项整治、开展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开展不合格食品销毁与处置专项整治、加强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开展“两超一非”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区域特色食品专项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将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问题。与此同时,我省将围绕婴幼儿配方乳粉、婴幼儿辅助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大桶水”、白酒、食用盐等重点大宗食品开展综合治理。加强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对婴幼儿配方乳粉企业开展食品安全审计。强化进出口食品监管和风险防控,严格进口食品准入和回顾性检查,严格实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在开展学校周边等重点区域专项整治方面,我省将严厉查处校园周边“辣条”等低价劣质食品,探索建设校园周边“放心零食”小卖店。
        建立食品生产企业风险问题报告制度,我省将试点推行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在餐饮服务企业推行“明厨亮灶”。完善食品安全制度规范,我省将制定食品生产经营许可、食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食品经营监督管理、保健食品注册及监督管理、食品召回和停止经营、食品标识、食品相关产品监督管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等配套制度。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此外,我省还将完善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程序,依法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收费和行政检查等行为。
        今后,食品安全将全面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考核结果作为综合考核评价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的重要依据。(记者 要维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