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固脱贫攻坚 我省多举措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

10.11.2021  07:40

  11月9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系列新闻发布会,介绍我省巩固拓展“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和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有关政策内容。

   义务教育

  每年为乡村学校补充3000名左右教师

  今年6月,省教育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15项重点任务,主要是加强动态监测,开展专项行动,落实长效机制,控辍保学持续做到静态清零、动态保障。实施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计划,连续3年每年建设改造500所寄宿制学校。实施“特岗计划”,每年为乡村学校补充3000名左右教师。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特别是对受洪涝灾情影响的学生精准帮扶,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灾失学辍学,教育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水平稳步提升。

   基本医疗

  实行乡村医疗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

  今年8月,省卫健委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提出3方面15项举措、6项具体指标。在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成果方面采取的5项举措中,“持续推进基本医疗有保障全覆盖”是重中之重。脱贫县继续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动态监测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发现问题隐患,采取针对性措施解决,实行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其余各县对照基本医疗有保障工作标准,实施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实现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达标率均达到95%以上的目标。鼓励先行示范县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建设标准,建设一批中心卫生院,逐步建成县域医疗卫生次中心。

  今年9月,省医保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医疗保障脱贫攻坚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方案》,明确现在执行的“三保险三救助”医疗保障帮扶政策执行到2021年年底。明年1月1日起,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群众执行参保分类资助;继续对困难群众实施大病保险倾斜支付;实行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加大门诊医疗救助力度;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公平普惠地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特别要做好稳定脱贫人口的参保动员工作,确保应保尽保,不发生因病规模性返贫。

   住房安全

  保障对象扩展至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

  今年6月,省住建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关于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保障对象在原四类重点对象的基础上扩展至六类农村低收入群体,包括农村易返贫致贫户、低保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等导致的生活严重困难户,以及未享受过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政策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和农村低保边缘家庭。

  改造方式和标准,根据房屋危险程度和农户改造意愿合理选择改造方式,原则上C级危房应修缮加固,D级危房有修缮价值的应修缮加固,没有修缮价值的应拆除重建。鼓励采取统建农村集体公租房、修缮加固现有闲置公房等方式,供自筹资金和投工投劳能力弱的特殊困难农户周转使用,解决其住房安全问题。

   饮水安全

  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

  近日,省水利厅就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联合相关部门印发《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

  指导县区优选取供水水源,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对暂时不具备一体化供水的地区,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解决农村供水“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在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的同时,探索成立县级或区域供水公司,将跨村联片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委托县级或区域供水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提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实现工程良性运行。

  以县为单元,动态监测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供水薄弱地区和供水易反复人员的饮水状况,健全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