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降低部分涉煤收费

05.07.2014  16:05

  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从7月起,山西取消煤炭稽查管理费;降低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平均降低幅度20%。

  省物价局要求,煤炭稽查管理费取消后,执收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直接或变相拖延甚至拒绝执行。对不按规定取消的,一律没收其非法所得,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煤炭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标准降低后,收费单位应严格按规定收费,及时到同级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

  此前,省政府曾下文要求清理规范涉煤收费,省物价局的这些举措是对省政府先前要求的落实。这次清理规范涉煤收费的总体任务是取消专门面向煤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不合理的服务性收费,取缔一切涉煤乱收费;降低部分涉煤收费的征收标准;严格规范保留的涉煤收费项目标准。(记者刘怀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