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高校毕业生见习“指南”

29.09.2014  10:59

我省发布高校毕业生见习“指南

见习期限是多长?去哪报名?是否有劳动保险?针对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存在的普遍疑问,9月26日,省就业服务局对外公布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指南”。

按照“指南”,申报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的报名条件包括三个:2013年、2014年毕业未就业的毕业生;大专及大专以上学历;山西籍生源。

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申请就业见习实行自愿报名,同时应符合见习岗位条件和相关专业要求。具体步骤为:高校毕业生先进行个人申报,之后见习单位招开对接会,提前2天或3天短信通知毕业生参加对接会。对接成功者可与见习单位签订见习协议书。

参加就业见习所需申报的材料包括:毕业证、身份证或户口簿、报到证或就业协议书、就业失业证、2寸照片一张。就业失业证可到户籍所在地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申报时间为每周三上午9∶00-12∶00,地点在太原市新建南路81号山西省就业服务局二层会议室。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是3个月至12个月。就业见习活动结束后,见习单位对高校毕业生进行考核鉴定,出具见习证明,作为用人单位招聘和选用见习高校毕业生的依据之一。在见习期间被见习单位正式录(聘)用的,在该单位的见习期可以作为工龄计算。对于能否被留用,主要由见习单位是否有用工需求以及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具体表现而定。

此外,见习期间所在见习单位要为毕业生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间每月可获得不低于145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由财政和用人单位各承担50%。见习期满未被录用可继续享受就业指导与服务。 (齐泽萍)

来源:山西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