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加大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力度
4月20日,为繁荣我省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我省加大对舞台艺术精品创作的扶持力度,组织实施“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三类选题作品是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的扶持重点。
一是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表现中国共产党的光辉历程和丰功伟绩,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优秀革命历史题材选题作品。二是以中国梦为主题,围绕改革开放40周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反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大事件和新成就、新风采,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社会影响力,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中国精神的重大现实题材选题作品。三是传承和弘扬三晋优秀文化,深入挖掘山西独特的历史文化资源,表现“太行精神”“吕梁精神”“右玉精神”等,打造三晋文化品牌的选题作品。
省文化厅将采取3大措施确保该工程的有效推进。
——加工提高。对纳入支持范围内的作品,针对各自实际情况,逐项建立作品加工修改专家小组,提出针对性加工修改意见并实施跟踪评估验收。组织专家论证会进行专题论证并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优先推荐。入选作品优先申报文化部奖项、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文化部民族歌剧传承发展工程、全国基层院团汇演、国家艺术基金资助等全国性舞台艺术评比、展演、资助等。
——传播推广。优先参加省内外各类巡演活动;优先参加山西艺术节、舞台艺术展演等展示活动;优先参加对外文化交流。
值得注意的是,申报舞台艺术精品创作扶持工程的作品要求是省内各级各类文化艺术机构近3年内创作(按年度申报截止时间前推)、享有完整知识产权的舞台艺术作品,时长不少于90分钟。申报作品涉及重大革命历史题材、民族宗教题材的,须提交属地文化局审读意见;直接向省文化厅申报的作品,须提交上级文化主管部门审读意见。申报时间是每年11月初至12月1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