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文件落实保险“新国十条”
近日,山西保监局协调省政府及有关部门,出台全国第二份贯彻落实新国十条的省级政府文件《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晋政发〔2014〕36号,以下简称“省十条”)。
2015年以来,为推动新国十条在各地市的落地,山西保监局大力开展政策宣导,主动协调各地市政府研究出台落实措施,加大督办工作力度。通过一系列艰苦细致的工作,截至2015年年底,山西省11个地市全部以政府名义专门印发了当地的贯彻落实文件,实现了新国十条落地政策在山西地市层面的全覆盖。
据了解,2015年3月,大同市率先出台贯彻新国十条的地市文件。随后,其他地市分别结合自身实际相继出台了落实文件。山西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总体来看,各地落实文件充分贯彻了新国十条和省十条的精神,提出了发展现代保险业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明确了重点任务牵头部门和进度安排。各地市文件体现了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的正向叠加,使保险业更好地在完善金融体系、改善民生保障、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和转变政府职能等方面发挥功能作用。同时,紧密结合地方实际,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使加快发展现代保险业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有效衔接。
例如,朔州市围绕“一县一业”农业发展战略,提出由市、县(区)财政给予一定比例的保险费补贴,推动平鲁区、右玉县小杂粮保险、怀仁县肉羊保险、应县蔬菜保险、朔城区设施农业保险发展,逐步加强对规模种植、规模养殖等特色农业的保险保障。太原市从促进省会城市率先发展出发,提出保险深度达到5.1%、保险密度达到4500元/人等高于全国、全省平均水平的发展目标。
下一步,山西保监局将继续深入推进新国十条的贯彻落实,充分利用各级政府出台专门文件的契机,加大工作创新和协调力度,促进保险业在服务地方经济建设和改善民生中实现健康快速发展。(记者郝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