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

12.06.2014  21:37

 

  加快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破解“三农”问题、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措施。2005年省政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列入为全省人民兴办的十件实事之一,各级、各部门制定措施,增加投资,改善环境,大抓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进一步加快。2005年全省又转移劳动力30万人,比2004年增加5万人,全省农民新增务工收入11亿元。
  王晓明原是我省平遥县的一名农村青年,而如今已是广东省TCL金电池有限公司的一名员工,中学毕业后,小王一直呆在农村的家中,去年他参加了省里组织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然后和同伴一起来到了广东惠州。
  王晓明:我在这里已经工作两个多月了,这里环境很好,工资待遇也可以,一个月基本工资拿一千多块钱。
  和王晓明一样在这个公司上班的还有来自山西的200多名农村青年,来广东以前许多人甚至没有出过远门,来广东后他们很快适应了这里的工作,不但生活能够自理,每月还能给家中寄几百元钱。
  务工人员:我们一个月差不多能挣1000多块钱,工资待遇也挺好,还有奖金。
  在深圳特区的一个电子厂中同样有来自我省贫困山区的年轻人,他们大多分布在厂里的各条生产流水线上,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他们都已成了生产一线的技术工人,每月不仅有上千元的固定收入,而且根据工作业绩还能拿到一定数额的奖金,然而变化最大的是他们的思想观念。
  务工人员:我来这以后学到了不少的知识,也认识了不少人,为我以后的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务工人员:如果没有阳光工程的话,可能我不会有这么大的见识。
  目前,我省已向广东、上海、江苏等沿海省市转移农村劳动力53万人,除此之外,在北京、西安以及省内也有许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了二、三产业。
  目前,全省农村劳动力转移累计达334万人,占到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0.4%,全省农民人均务工收入由726.05元增长到987.5元,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始终稳定在40%左右,打工已经成为农民增收最稳定的途径,成为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重要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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