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下达中央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7.43亿元

12.08.2014  10:54

  8月1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2014年度,我省下达中央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27.43亿元,用于全省2.5万套公租房、16.9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工程补助及向19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

  据了解,从今年开始,我省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各地新建廉租住房(含购改租等方式筹集)计划调整并入公共租赁住房年度建设计划,2014年前开工的在建廉租住房项目可继续建设,统一纳入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在住房租赁补贴方面,涉及19万户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各地发放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应按月或按季均衡核发,不得采取半年或一年集中一次性发放方式,而年度最后一次核发租赁补贴则须在12月25日前完成。(刘晓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