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爱的好法官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进程中,广大法官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和使命,涌现出了一大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先进典型,他们捍卫着法律尊严,守护着社会安宁,他们服务群众、秉公司法、化解矛盾、惩恶扬善,以对党和人民的无限热爱,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谱写了一曲奋进的长歌。 为了让社会公众更深入地了解法官群体,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和新浪网等媒体共同举办“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希望通过此次活动让公众走近法官,了解他们的工作,看到他们的追求和付出,更加积极主动地关注、监督和支持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工作,凝聚起建设法治中国、平安中国的“正能量”。同时希望通过此次活动,引导和鼓励广大法官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坚守为民情怀,坚持公正司法,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推选对象和推选条件 一、推选对象推选对象为全国各级法院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线优秀法官。
二、推选条件一要政治素质过硬。理想信念坚定,忠于党和人民的司法事业,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要法治信仰坚定。热爱司法审判事业,长期坚守执法办案一线,始终将公平正义作为职业追求,心向法治、崇尚法律,恪尽职守、敬业奉献,个人精神面貌积极向上、充满正能量。
三要办案实绩突出。经受多年审判执行工作历练,职业素养好,办案能力强,实践经验丰富,善于化解矛盾纠纷,有一手适应社情、行之有效的办案“绝活儿”,所办案件数量多、质量好,社会效果好。
四要司法作风优良。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百姓排忧解难,执法办案认真负责、严谨规范,待人接物态度平和、举止得体,服务群众事迹朴实感人,典型性强,能够以小见大、凸显法官职业特点。
五要社会公众认可。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为人正直、公正廉洁,在群众中享有良好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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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郁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