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13.06.2014  17:47

  为推进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提升职业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和从业技能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农业部和省农业厅有关文件要求,日前,市农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出台了《太原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提出,以发展现代农业为宗旨,以提高农民素质和农业技能为核心,以资质认定为手段,以政策扶持为动力,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职业农民培育,为我市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培养一批具有一定市场意识,懂经营、会管理、有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努力破解“谁来种地”的难题,为现代农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规划》要求,2014-2018年,全市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1万人。通过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造就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为此,市农委将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个人档案,对认定的新型职业农民实行动态管理。以自愿参加为前提,遴选培训对象,原则上年龄在16-60周岁之间。市农委将选拔一批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技术骨干,组建太原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师资库。培训将从培训师资库中选聘理论知识强、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需要。 

  同时,从今年起,我市实行“理论授课、基地实践、经验交流”培育模式,采取产学交替,走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教育培训。为使职业农民培训落到实处,市农委还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了科技示范户管理,由农业科技人员带技术、带项目、带信息与新型职业农民结对子,实行一对一包保服务,发挥农技推广部门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中的科技支撑作用。(科教处) 

附件下载:
责任编辑:tys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