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召开

13.02.2015  10:34

2月1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主任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于伟主持并讲话。会议决定,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月27日举行,预计会期半天。

会议审议了成都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成都市人大常委会任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办法(修订草案)》,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关于提请审议《成都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的议案(草案代拟稿)、关于提请废止《成都市城市社区建设管理规定》等3 件地方性法规的议案(草案代拟稿);听取了市人大内司委关于审议《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实施情况报告的准备工作汇报、关于制定律师执业规范与保障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相关议题将提请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会议审议。

于伟指出,要抓紧修改市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方案,在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基础上,进一步围绕“四个全面”大局,完善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代表、自身建设等工作,增强责任分工方案针对性和操作性。针对《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的实施,于伟指出,关键在于执行到位。春节将至,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宣传热潮,努力做到人人皆知,提高遵守规定的自觉性;要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力量,确保取得应有成效;要督促中心城区以外区(市)县尽快明确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形成工作合力,推进规定落实到位。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侯雄飞,副主任李建、敖锡贵、孙传敏、李小新、仰协,秘书长谢志迪出席会议。

责任编辑: 冯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