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出台实施意见 家庭医生快步走向寻常百姓家
12日,省政府公布由省医改办、省卫计委、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制定的《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实施意见》。到2020年,我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力争扩大到全人群,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太原市、运城市等市要在签约服务的方式、内容、收付费、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实现突破,为全省提供经验。
家庭医生:基层机构注册全科医生
根据《实施意见》,现阶段,家庭医生主要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注册全科医生(含助理全科医生和中医类别全科医生),以及具备能力的乡镇卫生院医师和乡村医生等。随着全科医生人才队伍的发展,我省将逐步形成以全科医生为主体的签约服务队伍。
有关部门将引导符合条件的公立医院医师和中级以上职称的退休临床医师,特别是内科、妇科、儿科、中医医师等,作为家庭医生在基层提供签约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可通过签订协议为其提供服务场所和辅助性服务。
医生团队:包括公共卫生医师、健康管理师等
家庭医生团队主要由家庭医生、社区护士、公共卫生医师(含助理公共卫生医师)等组成,二级以上医院应选派医师(含中医类别医师)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逐步实现每个家庭医生团队都有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医师或乡村医生,有条件的地区可吸收药师、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社(义)工等加入团队。家庭医生团队在城市包括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全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公共卫生医师、社区护士等。在农村,包括乡镇卫生院全科医生或执业(助理)医师、防保人员、乡村医生等。我省鼓励将返聘的医院退休临床医师、对口帮扶的上级医院医师编入家庭医生团队,协助诊疗,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服务模式:建立“1+1+1”服务模式
居民或家庭自愿选择1个家庭医生团队签订服务协议。我省制定服务协议格式文本统一,明确签约服务内容、方式、收费标准、期限和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及其他有关事项。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期满后居民可续约或选择其他家庭医生团队签约。鼓励和引导居民就近签约,也可跨区域签约。我省鼓励组合式签约。引导居民或家庭在与家庭医生团队签约的同时,自愿选择一所二级医院、一所三级医院,建立“1+1+1”的组合签约服务模式,在组合之内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就医机构,并逐步过渡到基层首诊。
服务内容:先从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入手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基本医疗服务涵盖常见病和多发病的中西医诊治,合理用药、就医路径指导和转诊预约等。公共卫生服务涵盖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健康管理服务主要是针对居民健康和需求,制定不同类型的个性化签约服务内容,可包括健康评估、康复指导、家庭病床服务、家庭护理、中医药“治未病”服务、远程健康监测等。现阶段,首先从重点人群和重点疾病入手,确定服务内容,并逐步拓展服务范围。我省鼓励支持各地适应群众多样化需求,探索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健康管理及群众个性化需求延伸服务等进行组合,形成一系列可供群众自主选择的服务包并进行打包服务。
费用支付:医保、个人等多方分担
家庭医生团队为居民提供约定的签约服务,根据签约服务人数按年收取签约服务费,由医保基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签约居民付费等分担。具体标准和分担比例由各市根据签约服务内容、签约居民结构以及基本医保基金和公共卫生经费承受能力等因素协商确定。各地需充分考虑居民的接受度和承受力,合理确定签约服务对象个人承担比例。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保的签约居民个人支付部分可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中支取。同时,规范其他诊疗服务收费。家庭医生团队向签约居民提供约定的服务,除按规定收取签约服务费外,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医保报销:实行差异化支付政策
我省将建立有利于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吸引力的基本医保报销政策,发挥医保支付的引导作用,实行差异化的医保支付政策,通过降低起付线或累计计算起付线、提高转诊住院的报销比例等措施,拉开签约与非签约、转诊与非转诊居民的医保报销比例差距,引导居民到基层就诊。将家庭医生开展的个性化服务项目按医保政策规定及时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转诊机制:给予上级医院专家号、预留床位
逐步将省市级医院门诊号源分配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基层家庭医生团队,赋予家庭医生团队一定比例的上级医院专家号、预留床位等,方便签约居民优先就诊和住院。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确定转诊管理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主动为患者提供首诊、会诊、转诊等服务。上级医院的全科医学科或指定科室承接家庭医生转诊服务,为转诊患者建立绿色转诊通道。
连续处方:单次配药量不超过3个月用量
对病情稳定、依从性较好的慢性病签约患者,可酌情延长单次配药量。单次配药量最多不超过3个月的用量。经家庭医生转诊至上级医院的签约居民,在回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时,家庭医生可延用上级医院处方药品,也可根据病情和上级医疗机构医嘱开具必需的非基本药物。
保障体系:配备统一装备、交通工具等
我省整合二级以上医院现有的检查检验、消毒供应中心等资源,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放;探索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机构、病理诊断机构、医学影像检查机构等,实现区域资源共享,为家庭医生团队提供技术支撑。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必需设施设备配备,有条件的地方可为家庭医生配备统一的着装、出诊装备、交通工具等。通过远程医疗、即时通讯等方式,加强二级以上医院医师与家庭医生的技术交流。通过移动客户端等多种方式搭建家庭医生与签约居民的交流平台,为信息咨询、互动交流、患者反馈、健康管理等提供便利。积极利用移动互联网、可穿戴设备等为签约居民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和健康信息收集等服务。同时,加快建设和完善以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为核心的基础数据库,实现签约居民健康档案、电子病历、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
激励机制:签约服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
我省将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总量,使家庭医生通过提供优质签约服务等取得合理劳务报酬,提高开展签约服务的积极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绩效工资分配可采取设立全科医生津贴等方式向家庭医生等承担临床一线任务的人员倾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支结余部分可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不纳入绩效工资总额,经考核后用于对家庭医生团队的奖励。二级以上医院要在绩效工资分配上向参与签约服务的医师倾斜。有条件的市、县(市、区)可对通过相应评价考核的家庭医生团队和参与签约服务的二级以上医院医师给予资金支持引导。
扶持政策:编制、职称等多方面重点倾斜
在编制、人员聘用、职称晋升、在职培训、评奖评优等方面重点向全科医生倾斜,将优秀人员纳入各级政府人才引进优惠政策范围,增强全科医生的职业吸引力,提升签约服务水平。有关部门将合理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科医生高、中级岗位的比例,扩大职称晋升空间,重点向签约服务考核优秀的人员倾斜;将签约服务评价考核结果作为相关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因素;对成绩突出的全科医生及其团队给予表彰;加强家庭医生及其团队成员的继续医学教育等。
考核评价:群众意见突出者进行惩处
各地需建立以签约对象数量与构成、服务质量、健康管理效果、居民满意度、医药费用控制、签约居民基层就诊比例等为核心的签约服务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定期对家庭医生团队开展评价考核,鼓励家庭医生代表、签约居民代表以及社会代表参与。考核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并与医保支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以及团队和个人绩效分配挂钩。对于考核结果不合格、群众意见突出的家庭医生团队,建立相应惩处机制。
相关链接:什么是家庭医生?
家庭医生是指对服务对象实行全面的、连续的、有效的、及时的和个性化医疗保健服务和照顾的新型医生。应具有全面系统的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知识,能提供及时、有效服务,可作为签约对象的医疗顾问和健康管理者。国内家庭医生队伍发展较慢,主要原因有:国家医疗保险患者及社会医疗保险的患者不能享受在家里治疗的报销政策等。在国外发展的很成熟。如美国人看病先找自己的家庭医生。如果需要,由家庭医生安排病人住院或联系专科医生继续为病人服务。一般情况下,保险公司只负责经过家庭医生同意的继续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