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中小企业局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情系灾区献爱心,踊跃捐款送温暖
为切实帮助受灾和困难群众,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晋办发电〔2015〕60号)精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广大党员干部职工踊跃捐款,用于灾民生活安置和困难群众的临时性救助。全局捐款总计12790元,已缴至省民政厅社会捐助中心。
局机关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的捐款名单及金额如下:
局机关:(4850元)
王怀荣 200元 闫龙江 200元 武晨阳 200元
王 斌 200元 杜红伟 100元 李东胜 100元
原晋军 100元 蔡绍青 100元 张丽芳 50 元
眭鹏飞 50 元 姜 雪 50 元 王 羽 50 元
林有民 50 元 赵益民 50 元 李 震 50 元
梁秀云 100元 常 琴 100元 韩志虎 50 元
杨维平 100元 樊 忠 100元 张会荣 100元
郝水明 100元 边 疆 100元 郑 彬 100元
夏仲明 100元 吴伟华 100元 许 罡 100元
刘文晋 100元 李 明 100元 杜欣龙 100元
张元山 100元 王年平 100元 武建萍 100元
胡素芳 100元 李经纬 50 元 王成忠 100元
杨国义 100元 卫 虹 100元 文 渊 100元
赵慧贤 100元 杨永茂 100元 楚晋雁 100元
陈雪燕 50 元 李建刚 100元 安 定 100元
韩金凤 100元 刘欣贵 100元 韩玉英 100元
杨海金 100元 王爱忠 50 元
后勤服务中心(1250元)
李 锋 100元 刘 俊 50元 徐志强 50元
王财晓 50元 胡 欣 50元 李海乐 50元
王俐闵 50元 王进军 50元 岳志强 50元
侯金霞 50元 闫志坚 50元 邱云生 50元
邹春舫 50元 黄文革 50元 缪 娜 50元
王红晋 50元 史秀玲 50元 刘玉英 50元
王桂花 50元 温素东 50元 翟晓芳 50元
贾晓峰 50元 刘国东 50元 扆红革 50元
信用信息中心(1030元)
温 湧 100元 郭建东 50元 魏 东 100元
贾晓尉 50元 赵志刚 50元 师 炜 50元
贾晓华 50元 王春森 50元 王 丽 50元
段春玲 50元 赵翠萍 50元 魏 萍 50元
廉 婧 30元 左晓梅 50元 卫 媛 50元
王红卫 50元 吴 瑢 50元 石笑宇 50元
王 炯 50元
省非公有制企业工会(400元)
王 孝 100元 李晓东 100元 王改琴 50元
杨五忠 50元 白建梅 50元 韩晓博 50元
山西应用技术学校(3550元)
郭凌云 100元 商广晖 50元 张春霞50元
郭建东 100元 晋 梅 50元 拜海霞50元
武建功 100元 赵晓琴 50元 丰生元 50元
赵志伟 100元 张璐然 50元 穆丽莎50元
赵经杰 100元 牛青珍 50元 赵立鑫 50元
庞 茂 100元 杨魁宇50元 王桦萍 50元
杜志辉 50元 杨 源50元 李美莲 50元
刘京权 50元 赵 海50元 巩建强 50元
薛文正 50元 郭 灏50元 刘迎香50元
夏友华 50元 郝小平50元 李文英 50元
贾文杰 50元 刘利华50元 徐 江 50元
王与槑 50元 张 茜50元 徐 敏 50元
崔 鑫 50元 李卫平50元 董 娜 50元
李 斌 50元 闫玉华50元 刘 畅 50元
高玉红 50元 解朝霞50元 杨桂莲 50元
王风风 50元 刘丽霞50元 孟丽红 50元
吕辉林 50元 宋 波50元 翟德科 50元
王 芳 50元 张素珍50元 刘巧林 50元
冀秀华 50元 郭 琦50元 光秀梅 50元
韩学智 50元 李晓红50元 杨万军 50元
徐永生 50元 秦小初50元 张晓云 50元
王 浩 50元 周继斌50元
监测鉴定中心(1310元)
程宏志100元 高宏伟50元 苏刚喜100元
郭晓岭50元 李建志50元 刘瑞鹏50元
郭建平50元 闫 熙50元 胡永刚50元
李 正50元 刘 慧50元 程 静50元
解江岚50元 陈 宁50元 李翠娜50元
张丽萍50元 段淑花50元 刘舒哲50元
李政荣50元 崔 毅50元 耑 健50元
陆怀宇50元 高延双50元 张晓燕50元
郑伟清10元
中小企业服务中心(400元)
石宏伟100元 张毅斌50元 王 虎50元
康 峰50元 郭丽红50元 刘 滨50元
杨云芳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