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情并重 积极调解 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排头兵
张乃昭同志于2000年分配到临猗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北辛法庭、民事审判一庭、北景法庭从事书记员、审判员工作,现任临猗县人民法院北景法庭庭长。在临猗法院党组的领导和同事的支持配合下,三年来,张乃昭同志共审结民事案件458件,无一超审限,无一信访案。其中:2013年他个人结案100件,其中撤诉38件,调解55件,调撤率93%;2014年结案160件,其中撤诉63件,调解66件,调撤率80.63%;2015年结案198件,其中撤诉58件,调解102件,调撤率80.81%。
一、立足本职、心系果乡,化解纠纷服务发展大局
临猗县是远近闻名的水果大县,全县70%的面积种植苹果,北景法庭辖区的四个乡镇家家户户都有果树,老百姓的主要经济来源于水果,与之相关的民商事案件也相对较多。
2013年11月份,三管镇二十三户果农将苹果经由代办员樊某介绍销售给陕西人李某。直到2014年5月份,果农们仍然未能拿到果款,遂持樊某出具的欠条将樊某起诉到法院。
立案当日,张乃昭了解到樊某根本无力承担数十万元债务后,抱着不能让果农们一年的收成泡汤的想法,对案外人李某的情况进行走访,劝其想办法解决。李某对欠款不予否认,但称其因经营不善无力归还。在交谈中,李某无意间提到自己与临晋人杜某合伙做生意,由于手续不清,多次讨要未果。张乃昭通过多次走访,帮助李某从果库和银行收集证据,让李某和杜某算清了账目,帮助李某追回欠款30余万,全部支付给果农。
二、耐心细致、创新方法,多元协调处理邻里矛盾
张乃昭同志在工作中始终坚持“简易案件庭前调,一般案件审中调,复杂案件基层调”的工作方法,不怕麻烦、不嫌受累,把“马锡五审判方式”的优势充分运用到案件调解当中。除了自身努力外,还充分发挥村委主干、老年协会和乡镇司法员的作用,让他们参与案件调解工作,尤其是注意发挥人民陪审员在案件调解中的作用。
北景乡西张白村村民喜某和虎某都是地道的农民,他们从事果品中介,日子过得红红火火,但却经常因为争夺客源和果源,磕磕绊绊,从而引发持刀械斗,双方对簿公堂。该案受理后,主审法官张乃昭同志把该案的重心放在调解上,起初的几次调解工作,因双方争议纠纷较大,调解未果。随后,张乃昭又邀请村干部及人民陪审员一起参与调解,向双方当事人摆事实、讲法律、析责任,并讲述了该庭处理的其他相关纠纷案例。张法官还通过讲述“诉讼成本”、“邻里之情”等,充分分析该案如作出判决和调解存在的利弊,力争使双方认同调解的好处。经耐心调解,最终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了协议。被告对自己的过激行为深表歉意,原告也认识到自己存在过错,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虎某赔偿了喜某的医疗费,纠纷得以彻底解决。
三、以情感人,晓之以理,法情相济重建天伦之乐
在工作中,张乃昭同志始终坚持做到“先问候,后让座,倒上一杯水,递上一根烟”,随后耐心听其诉求,热心向其作答。“乡情民情同为情,法理情理皆是理”,用人文关怀、真情厚意,在情感上拉近法官和当事人之间的心理距离,赢得当事人的信任。在他的热情接待和温情疏导下,有的当事人主动放弃了不合理的诉求,有的当事人自愿接受法庭的调解意见,为案件最终达到原告撤诉或调解结案的目的打下良好的基础。
家住临猗县北景乡北景村的张大爷性格暴躁,经常和老伴、儿子发生争执。一日,又因为琐事发生了争吵,张大爷一怒之下砍了自己地里种植的果树若干苗。后来,张大爷以儿子拒绝赡养老人为由,一纸诉状将儿子告上法庭。临猗法院北景法庭受理此案后,主审法官张乃昭同志详细询问了原被告双方情况,得知张大爷的儿子小张并未拒绝赡养老人,而且积极履行其赡养义务。于法来讲,应当驳回当事人诉讼请求,但是张庭长并没有这样做,而是认真耐心地做双方的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调解张大爷撤回了起诉,一家人重归于好,张大爷和老伴在家中安心务农,闲暇之余到运城和儿子一家共度天伦之乐。
参加工作十六年来,他一直默默无闻地战斗在基层民事审判第一线,他深刻领悟到民事审判工作重点在于化解矛盾、排解纠纷。只有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尊重诉权,多元调解,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他和全庭室干警们的努力,北景法庭的工作蒸蒸日上,被省高院评为“先进人民法庭”,他个人也连续五年被临猗县委评委“优秀公务员”,无愧为临猗法院的“调解能手”。(来源:临猗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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