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斗争进行时】山西警方发布上半年“扫黑除恶” 50起典型案例
重拳出击 铲恶除霸 成果突显
山西警方发布上半年“扫黑除恶”
50起典型案例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认真按照中央部署,以对党、对国家、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使命感,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发起了坚决和凌厉的斗争攻势,迅速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取得了显著的斗争成效。
截至7月15日,全省公安机关共打掉黑恶势力犯罪团伙380个,其中涉黑组织16个、恶势力犯罪集团71个、恶势力犯罪团伙292个;刑拘犯罪嫌疑人310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2632起,缴获枪支70支,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金2.5亿元、房产363套、车辆156台;还收缴各类文物3437件(组),目前已鉴定出国家一级文物29件、二级文物80件(组)、三级文物213件(组)、一般文物2777件(组)。
自党中央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山西全省公安机关,立即动员,迅速展开工作。半年时间,即形成全省城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强大声势和斗争高潮,取得十分突出的阶段性战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经对全省城乡社会治安秩序的持续好转,对全省城乡治安稳定和社会安定良好局面的持续巩固,对全省城乡广大人民群众社会安全感的持续提升,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年上半年,全省公安机关110接警同比下降了4.49%。
据山西省公安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全省公安机关之所以能在半年内迅速有效推进斗争的深入开展,主要采取了以下斗争举措:
一是,紧紧依靠党委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勇于担当精神,全力发挥了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斗争主力军作用。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都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都要强化责任担当,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支持公安机关全面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省委省政府还专门出台了《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方案》,明确了12类斗争重点,明确了推进工作的有效机制,有力推进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全面展开。同时,省委省政府还特别聚焦涉黑涉恶问题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执法司法腐败易发多发的14个重点领域和环节,要求公安机关要深挖细查,坚决打击。
二是,不畏艰险,雷霆行动,奋勇拼搏,全省公安机关广大公安民警,都积极投身依法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各项斗争。 副省长、公安厅长刘新云,始终将扫黑除恶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紧紧抓在手上,坚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指挥、亲自调度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并坚持按照“双周一调度”工作节奏,先后十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亲自组织重要案件线索的核查和大要案件的侦办,亲自组织对重大逃犯的追缉。对上级督办的重要案件线索,也坚持亲自批转交办、亲自听取案件汇报、亲自督办进展。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也都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把手”责任,严格按照全省公安机关统一的 “12类打击重点”“12项工作机制”和“12个延伸领域” ,始终保持了对一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的主动进攻和高压打击态势。围绕 追捕逃犯、追查资产、深挖犯罪、铲除保护伞 等主攻方向,全省公安机关专门组织精干力量,开展多警种合成作战、专案攻坚,成功破获一大批案件,抓获了一大批逃犯,追缴了一批涉案财产,有力打击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嚣张气焰。 特别是对渗透和把持基层政权、侵吞集体资产、利用家族和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的各种恶势力,坚决以零容忍态度,挥出重拳,打击铲除。 公安机关还特别加强了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密切配合,深挖出了一批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
三是,坚持宣传发动,坚持法制思维,坚持形成社会合力,始终将宣传发动、依法打击贯穿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各环节、全过程。 通过与各级党委宣传部门联合制定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斗争新闻宣传报道方案,通过运用各种形式组织开展专题宣传,通过及时发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告》,通过广泛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方式,通过及时发布扫黑除恶斗争典型案例,迅速在全省城乡形成了扫黑除恶斗争的宣传发动高潮。通过开展对扫黑除恶专业队伍的专题培训、案件审核、法律指导等多项举措,为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和规范有力的打击效能。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健康推进,省公安厅专门出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指引”,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处于严格、规范执法中,实现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通过与政法各部门、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机制性协作,形成了依法严厉打击一切黑恶违法犯罪的政治合力、司法合力和社会合力。
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有力开展,不仅充分彰显了山西公安机关认真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忠诚本色,而且充分彰显了全省公安机关雷厉风行、攻坚克难的顽强作风和合成作战、攻坚克难的实战能力。
山西警方发布上半年“扫黑除恶”
50起典型案例
第一批 10起典型案例
1
大同恒安警方打掉一个以邱某胜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月11日,大同市公安局恒安分局打掉一个以邱某胜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3人,扣押面包车一辆,破获刑事案件5起。
经查,自2017年12月以来,以邱某胜为首的恶势力团伙,长期盘踞在大同市恒安新区、矿区、同煤集团等地,采取言语、肢体威胁的方式,强迫受害人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购买其名下的烟花炮竹。该犯罪团伙长期以市霸、行霸方式,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机场车站、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
3月15日,涉案嫌疑人邱某胜、柴某军、孙某亮,已经大同矿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起诉阶段。
2
阳泉城区警方打掉一个以贾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经过深挖细查,成功打掉一个以贾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人,破获刑事案件4起,查处治安案件2起。
2018年2月至3月间,阳泉市公安局城区分局下站派出所在调查一起寻衅滋事案件过程中,发现嫌疑人贾某有涉恶犯罪嫌疑。城区分局为此立即组织专门力量开展核查。通过大量证据收集,公安机关于3月19日将主要犯罪嫌疑人贾某、张某青抓获。3月21日,犯罪嫌疑人孙某落网。
经查,自2016年以来,贾某纠集张某青、孙某、任某等人,时分时合,在阳泉城区、郊区、开区发等地从事寻衅滋事、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活动。2017年7月7日晚,在阳泉郊区平坦镇兴辛村小学院内,贾某、任某以扎啤杯遗落在受害人吴某龙兄弟的扎啤摊上为由,纠集郝某、李某云持砍刀摔砸二吴的扎啤摊,并持刀对二吴进行追逐、砍打。
2018年2月11日晚,在某KTV,受害人张某中醉酒后与KTV包间负责人发生口角,犯罪嫌疑人贾某遂纠集张某青、孙某用啤酒瓶、凳子等无故殴打、脚踹张某中,造成张某中面部受伤,身上多处骨折。此外,犯罪嫌疑人任某还实施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行为。
目前,犯罪嫌疑人贾某、张某青、孙某已被刑事拘留,任某被警方逮捕,案件侦办和团伙成员抓捕工作仍在进行中。
3
长治壶关警方打掉一个以刘某胜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3月24日,长治市壶关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刘某胜为首的“路霸”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1名犯罪成员正在追逃中,扣押作案车辆1辆,破获刑事案件7起。
壶关县公安局在案件摸排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胜,现任壶关县久安公交客运汽车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曾参与多起寻衅滋事件的组织和策划。经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刘某胜常年纠结犯罪嫌疑人刘某中、苏某刚、苏某苗、王某等,称霸一方,在壶关道路上多次制造事端,严重影响当地人民群众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目前,经警方初步查证,其涉嫌寻衅滋事案件达15起。
2017年1月27日,嫌疑人刘某胜、苏某苗驾驶出租车在常平村口路段,无端拦截向某平驾驶的班车,让刚上车的6名学生下车后才放行车辆,导致班车延误,直接损失170元左右。2017年7月至11月期间,营运人向某平驾车在正常营运时,受到苏某刚、王某驾驶面包车在常平村附近路段多次无端拦截,导致向某平驾驶的班车延误,直接损失340元左右。
11月19日,向某平驾车在正常营运时,嫌疑人刘某胜、苏某刚驾驶越野车在庄头村路段拦截向某平驾驶的班车,向某平下车与刘某胜、苏某刚理论,被二人合伙打伤住院。2017年2月至7月间,杨某驾车在正常车辆运营途中,多次受到犯罪团伙嫌疑人苏某苗等人的拦截,逼走客运车上乘客,导致杨某的客运班车停运多天,直接损失3000余元。2017年2月,犯罪团伙嫌疑人李某平、苏某刚、王某驾驶轿车、公交车,在壶关县常平中学站点将向某华驾驶的拉有乘客的班车强行拦停,抢走车上的乘客,阻止其运营拉客,次日才将其放行。2017年2月,犯罪团伙嫌疑人苏某苗在壶关县常平公路上强行拦截向某华驾驶的班车,威胁其将车上的全部乘客放下,才予以放行。2017年9月10日,李某平、苏某刚驾驶轿车,窜至壶关县龙泉镇马驹村桥口将向某华驾驶的拉有乘客的班车强行拦停、前后堵住,以威胁、辱骂手段,迫使车上的乘客下车,后将该车放行。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查中。
4
晋城高平警方打掉一个以赵某忠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今年4月,晋城高平市警方成功打掉了一个以赵某忠为首的软暴力实施讨债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成员9名,破获寻衅滋事案件24起。
经查,2015年,该犯罪团伙头目赵某忠在晋城高平市注册成立了某小额贷款公司,开始面向社会从事民间放贷活动。2016年以来,该犯罪团伙招募多名社会闲散人员及前科人员为该公司员工,逐渐形成了以赵某忠为首,赵某搏、张某效、崔某明、邢某娜为骨干成员,邢某鹏、刘某明、张某、刘某为一般成员的暴力讨债恶势力团伙。2016年以来,该团伙成员驾驶配有统一标识的车辆、佩戴统一工作牌、携带摄像设备,有组织的交叉结伙,在高平市多个乡镇,多次采用滋扰、纠缠、大门喷字、村中喊喇叭、举牌子、拉横幅等聚众哄闹的“软暴力”方式,向数十名被害群众暴力讨债,致使被害人及其家属心生恐惧,甚至有家不敢回,严重破坏了社会治安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目前,该案已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5
朔州山阴警方打掉一个以王某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朔州市山阴县警方侦破一个以王某平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5名犯罪团伙成员,1名团伙成员迫于警方压力,主动投案自首。至此,一个长期盘踞在朔州、忻州、大同等地,以王某平为首的跨市县盗抢大货车柴油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
2016年以来,在朔州城区、山阴、平鲁、怀仁等地的高速公路服务区、沿路饭店停车场,连续发生多起持械盗抢大货车柴油案件,严重威胁公路运输通道和过往司乘人员生命和财产安全,过往货车司机和高速公路服务区工作人员对其深恶痛绝。
经过公安机关连续两个多月缜密侦查,全面查清了以王某平为首的跨市县盗抢大货车柴油恶势力犯罪团伙,并摸清了其作案规律、销脏渠道、主要团伙成员等情况。2018年3月至6月间,山阴县公安局组织警力,在朔城区相继将该犯罪团伙成员王某平、王某、王某明、丁某、宣某抓获。至此,这个长期盘踞在朔州、忻州、大同等地,以王某平为首的跨市县盗抢大货车柴油恶势力犯罪团伙被成功打掉。
经调查,该犯罪团伙成员大部分为吸毒人员。嫌疑人王某平、梁某分别曾因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均有前科劣迹,而且具有一定的作案经验。他们的作案时间一般选择在深夜,作案目标重点选择外地车牌的大货车,利用夜间大货车司机熟睡之机,驾驶汽车,携带作案工具窜至事前踩好点的地方伺机作案。该犯罪团伙在作案中,多次被货车司机和服务区工作人员发现,便采取开车冲撞、持刀持械威胁等恶劣手段,疯狂实施抢劫,并造成多人受伤。2016年10月至今,该犯罪团伙涉盗抢大货车柴油案件6起,涉故意伤害案3起,盗抢所得赃款被用于吸食毒品和大肆挥霍。
目前,案件仍在调查中。
6
忻州河曲警方打掉一个以任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今年5月,忻州市河曲县公安局经过对发现犯罪线索的积极调查,集中攻坚,成功打掉了一个以任某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团伙成员4人,破获敲诈勒索案5起。
经查,2015年以来,嫌疑人任某多次伙同任某某、陈某、赵某,以企业污染、过路车辆带起尘土、影响睡眠为由,拦路要挟,以“污染费”、“震动费”、“洒水费”等名目,向企业和过往运输车辆索要钱财。
目前,已依法对4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7
晋中介西警方打掉一个以白某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5月18日,晋中市公安局介西公安分局打掉一个以白某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犯罪组织成员17人,破获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诈骗、非法持有枪支、强迫交易等刑事案件7起。
经查,2009年5月,犯罪嫌疑人白某飞等人纠结在一起,以拉渣排矸货运汽车挣取运费从中获利,形成原始积累。2011年,白某飞因宋某某堵路影响其车辆运输,纠集数10人手持棍棒殴打宋某某,并将宋某某的三轮车砸毁。2010年起,嫌疑人白某飞非法占有土地,在煤矿先后建起自己的三层住宅楼。并以此为据点,纠集两劳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白某飞为组织者、领导者,马某明、马某清、李某强、胡某斌、冯某军等人为骨干成员,韩某刚、陈某军、郝某强、赵某刚等人为积极参与者,组织严密、层级清晰、结构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以白某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涉足多个经济项目,采用非法手段疯狂进行聚敛钱财。2013至2018年2月,该组织通过非法控制煤矿煤矸石外运,利用“打空卡”骗取煤矿运费和环保费。2013至2018年2月,该犯罪组织通过控制煤炭外运,采取强迫收信息费和加收运费的手段获高额利润。2015至2018年2月,该犯罪组织非法向当地的三个超市收取保护费,总金额达19.6万元。嫌疑人白某飞等人还开设选煤厂,在煤矸石和煤泥中选煤,非法获利。通过上述手段,以白某飞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渐渐聚敛了巨额的财富。犯罪组织头目白某飞为了扩大组织的势力和影响,达到欺行霸市、非法控制煤矿运输市场的目的,先后从网上购买多支枪支,不仅多次故意在人前显露,甚至公然开枪表露自己有枪,而且还指使手下多次持枪威胁煤矿工作人员。同时,还有组织地实施了殴打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多起违法犯罪活动。
目前,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已被批准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8
临汾直属分局打掉一个以张某生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5月17日,临汾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打掉以张某生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破获刑事案件8起。
经查,2018年以来,张某生、张某洋、贾某怡、郝某博、郎某轩等人纠集在一起,多次实施抢劫在校学生、盗窃、聚众斗殴、介绍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给人民群众财产造成损失,同时扰乱了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在临汾市区影响恶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经查,该犯罪团伙还涉嫌2起介绍卖淫案、1起强奸案。2018年3月至4月间,犯罪嫌疑人贾某怡通过微信“附近的人”招嫖,为受害人张某雅提供介绍卖淫4次。卖淫所得嫖资全部归嫌疑人贾某怡、张某生、张某洋占有。2018年3月,经张某生介绍,邰某月与贾某怡先后来到临汾尧都区某公寓,邰某月与贾某怡分别以300元一次的价格向一名男子提供性服务。同时,该犯罪团伙还涉嫌3起盗窃案、1起聚众斗殴案。今年5月9日凌晨,犯罪嫌疑人张某生伙同郝某博窜至某停车场,将一辆白色丰田越野车玻璃砸开,盗走一箱杏花村汾酒,一条南京雨花石香烟,现金3400元。2018年3月23日17时许,犯罪嫌疑人张某洋与郎某轩在尧都区某网吧上网期间,将受害人王某豪叫到网吧的厕所及楼梯处对受害人进行殴打,并抢走其黑色手机一部,价值2150元。今年5月6日13时许,徐某阳和赵某江因在QQ上相互吵骂,后双方约架,地点为临汾市平阳东广场。同日14时许,徐某阳纠集张某生、张某洋、郝某博等5人,赵某江纠集赵某凯、赵某瑜等13人,双方手持镐钯、棒球棒等工具在临汾市平阳东广场纪念碑南侧发生斗殴,导致另一嫌疑人赵某瑜受伤。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9
运城永济警方打掉一个以傅某济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近日,运城永济市公安局侦破一个以傅某济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涉案的6名犯罪团伙成员,3名嫌疑人被刑事拘留,3嫌疑人正在追逃中。
2018年1月,永济市公安局在办理傅某济等人涉嫌故意伤害案时,发现该伙犯罪嫌疑人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犯罪线索。永济市公安局立即组织专案组,经过近一个月的侦查,获取了确凿的犯罪证据,查证傅某济恶势力团伙共涉及刑事案件4起。2016年7月,犯罪嫌疑人王某受犯罪嫌疑人程某峰指使,为了阻止杨某安、杨某春等人不再阻挠程某峰的工地,出于泄愤报复之目的,纠集犯罪嫌疑人傅某济、张某,将回家途中的杨某安殴打致轻微伤。杨某春怀疑此事和程某峰有关,便到程某峰开发的工地质问。杨某春为泄愤,抡着从工地捡到的钢筋棍,随意毁坏工地的墙、电器设备等部分物品。程某峰闻讯便指使犯罪嫌疑人王某殴打杨某春。王某遂纠集犯罪嫌疑人傅某济、张某及王某林、王某磊等六人对杨某春实施殴打,致使杨某春头部被打伤。经永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杨某春所受损伤构成轻伤害。2016年8月,被害人郭某苑在永济府西街某饭店门口等人期间,傅某济带两名男子来到郭某苑旁边,说了句“你还记得上次我打你吗”,便拿起手中的刺刀将郭某苑头部及左胳膊刺伤,随后三人驾车离开。事后,傅某济私下与受害人郭某苑达成赔偿协议。经永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某苑所受损伤构成轻微伤。2017年11月,犯罪嫌疑人傅某济伙同王某松、王某磊、李某泽以处理张某给程某峰办事为由,将程某峰带至永济市实施威胁、殴打后,又带至电机厂生活区王某租住处实施非法拘禁6天,后程某峰趁机逃跑。2017年11月,犯罪嫌疑人傅某济将被害人程某峰约至永济市某KTV门口,用拳头对程某峰进行殴打,致使程某峰门牙被打掉3颗。经司法鉴定,程某峰所受损伤为轻微伤。2012年至2016年间,傅某济、王某、张某等人因多次实施恶性团伙犯罪,被人民法院先后三次判决后仍不思悔改、顶风作案。该伙犯罪嫌疑人均无正当职业,成员较固定,且有扩大苗头。2016年7月至2017年11月期间,傅某济、王某等人又多次纠集,先后实施故意伤害案2起、非法拘禁案1起,寻衅滋事案1起,犯罪嫌疑人王某、张某、傅某济已先后被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10
吕梁离石警方打掉一个以薛某武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
2月9日,吕梁市离石区公安局打掉一个以薛某武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6人、网上追逃9人,破获聚众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和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案件4起。
经查,2011年期间,犯罪嫌疑人薛某武非法占用临县三交镇王家庄村公路,修建房屋、开设超市、麻将馆和澡堂,通过出租,非法获利300余万元。2015年5月15日,犯罪嫌疑人薛某武指使其同伙薛某忠等人,追赶、暴打村民薛某某,致受害人身体多处受伤。2017年12月28日,犯罪嫌疑人薛某武、薛某文、薛某强、薛某栋和薛某平等人,组织、操纵100多人围堵西山亚辰煤业有限公司,采取搭建账篷、悬挂标语等方式,围堵在账篷及副立井口工人出入通道处,致使西山亚辰煤业车辆不能出入,工人无法上下矿井,生产、调煤不能正常进行而停产,致该企业损失54万余元。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