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17类黑恶势力
山西晚报讯 8月29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扫黑办获悉,太原市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重点打击17类黑恶势力。
这17类黑恶势力分别是: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财产的黑恶势力;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等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强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盗掘古墓葬以及倒卖、走私文物的黑恶势力;黑恶势力的保护伞;从事垄断经营、逃税漏税、敲诈勒索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大肆攫取非法经济利益,严重干扰、破坏正常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打着以搞经济发展、志愿慈善捐款等幌子,处心积虑向权力机关、参政议政机关渗透,为从事非法活动求取庇护的黑恶势力;以公司、合作社等表面上的合法形式掩盖其违法犯罪行为的黑恶势力;借助所谓维权,违法聚集,挑头闹事,恶意缠访闹访,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以恐吓、滋扰、聚众造势以及所谓“谈判”“协商”等软暴力谋取非法利益的黑恶势力;组织或雇用网络“水军”在网络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太原市扫黑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要按照省委政法委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的“十个一律”开展工作。“十个一律”具体指:对所有黑恶势力犯罪人员,一律组成专案组,专案专办;一律执行办案区审讯和同步录音录像制度;一律依法严惩首要分子和骨干成员;一律依法从轻减轻处罚初犯、偶犯以及未成年的犯罪人员;一律深挖腐败问题和“保护伞”;对涉黑涉恶线索核查,一律实行公安局长负责制;所有涉黑涉恶线索一律进行复核;对被举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农村“两委”候选人,一律进行必要的涉黑涉恶背景审查;对黑恶情况突出地区,一律进行挂牌督办、综合整治;对涉黑涉恶案件说情干预的,一律登记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