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府区法院依法制裁妨害诉讼行为

04.08.2015  17:52
  本报讯(通讯员 徐晋源)忻州市忻府区法院针对近期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妨害诉讼的违法行为,依法加大制裁和打击力度,切实维护诉讼秩序。近日,该院司法拘留违法人员1人,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的案件1件。

  董某之子等四人因犯非法拘禁罪被忻府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案件审理期间,董某多次寻找忻府区法院审判人员,要求判决其子无罪,并在法院公告栏上书写不当言论,粘贴相关材料,试图对审判人员施加压力,影响案件判决。虽然审判人员耐心说服教育,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但董某均不予理会。7月10日案件一审宣判,董某得知判决结果后十分不满。7月13日下午,董某再次来到法院,并在诉讼服务中心公然侮辱谩骂审判人员,严重扰乱诉讼秩序,造成十分恶劣影响。事件发生后,该院依法决定对妨害诉讼的董某处以十五日的司法拘留。

  今年6月1日上午10时许,忻府区法院董村法庭审判人员依法向侵权责任纠纷一案的当事人贾某及其代理人送达民事判决书,并对判决结果进行法律释明。当事人及其代理人以法院草率快判为由,拒不在送达回证上签字。后当事人亲属提出所送判决书有缺页现象,审判人员随即收回缺页文书,提出补齐后送达,但遭到拒绝。后当事人及其亲属向审判人员争抢法律文书,并侮辱、谩骂、殴打审判人员,哄闹、冲击法庭。其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严重影响、破坏了诉讼秩序,情节恶劣,后果严重。事件发生后,忻府区法院成立调查组,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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