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通报繁峙县“3.27”持枪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

08.04.2015  17:52

   黄河新闻网讯(记者常健) 4月7日上午,忻州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两起备受群众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分别是繁峙县“3.27”持枪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忻州城区“3.26”系列撬砸汽车盗窃车内财物案。

   以下是这两起案件的主要情况:

   一、成功侦破繁峙县“3.27”持枪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

  2015年3月27日上午10时许,繁峙县公安局接到砂河镇刘某红报案,称其父亲刘某才、母亲崔某娥失踪。接到报案后,刑警大队迅速出警,经过对刘某才家初步勘查,发现现场留有少量血迹,并有翻动的痕迹,家中的保险柜被打开,初步认定刘、崔二人可能遭人绑架。由于案情重大,繁峙县局立即将情况上报忻州市公安局。市长助理、公安局长杨梅喜同志高度重视,立即责成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并安排副局长张振富同志带领市局刑侦、技侦、情报、网安、刑事技术部门民警迅速赶赴繁峙,与县局民警组成专案组,对此案开展合力攻坚。

  专案组民警通过向周围邻居走访调查等外查内调工作,掌握到一条重要线索:3月26日晚7时30分左右,刘某才家外的巷子里曾停放过一辆黑色轿车,事发后再也没出现过,十分可疑,而这个时间段基本可以确定正是刘某才夫妇失踪的时间。据此,专案组确定了以车找人的侦破思路。民警通过对搜集到的海量信息进行细致分析,最终锁定孙某福(男,40岁,大同市灵丘县赵北村人,1997年因盗窃被呼和浩特市玉泉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孙某红(男,26岁,大同市灵丘县赵北村人,2014年因打架斗殴被灵丘县公安局行政拘留10日),孙某利(男,38岁,大同市灵丘县赵北村人,1991年因盗窃被灵丘县公安局劳教3年,1996年因盗窃被灵丘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8年因抢夺被大同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张某东(男,38岁,有前科,已被同伙杀害)有重大作案嫌疑。

  专案组立即转战灵丘,在灵丘县公安局的全力配合下,3月31日晚在高速路口设伏,将从大同返回灵丘的主犯孙某福抓获, 4月2日下午犯罪嫌疑人孙某利在灵丘县小城宾馆落网,同日晚23时许,犯罪嫌疑人孙某红在强大的政策攻势下投案自首。经突审,又将为孙某福提供信息的另一名犯罪嫌疑人李某九(男,36岁、繁峙县东山乡人,1998年因非法拘禁被呼和浩特市和林格尔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抓获,随着4名犯罪嫌疑人的全部落网,这一起由5人(一名犯罪嫌疑人已被杀)结伙的持枪入室抢劫强奸杀人案成功告破。

  经查,此案由孙某福策划组织,由李某九提供被害人信息后,孙某福纠结孙某红、孙某利、张某东对被害人住处多次进行踩点,于3月26日晚7时30分左右进入刘某才家中,将刘、崔夫妇二人捆绑,从家中抢劫现金28万元。4人将刘某才夫妇绑架驾车回到灵丘孙某利家中看管两日,期间不断对其进行恐吓勒索,孙某福还对崔某娥实施了强奸。因担心罪行暴露,3月28日晚12时,4名犯罪嫌疑人找到赵北村一处新葬的墓地,挖开墓穴通道凶残地准备将刘某才夫妇活埋。在张某东、孙某利下到墓穴活埋刘某才夫妇的过程中,墓穴外站立的孙某福为多分钱财和灭口,朝同伙连开两枪,张某东被当场打死,孙某利则躲藏到墓穴死角处未被击中。于是孙某福继续用柴油将破碎衣服点燃,用烟熏呛孙某利并用土填埋墓穴,之后孙某福、孙某红二人逃离现场。之后,孙某利从墓穴里挖开通道侥幸逃生,刘某才夫妇则窒息死亡。第二天中午,孙某红按照孙某福要求,再次返回墓地查看,发现孙某利已脱逃,二人又将坟墓重新填埋。当日下午,死里逃生的孙某利与孙某福、孙某红在灵丘县联通营业厅相遇,为息事宁人孙某福给孙某利分赃7万元,孙某红分得5万元,之后3人各自潜逃,躲避警方的侦查。

  目前,该案件5名犯罪嫌疑人中,除张某东被同伙枪杀外,其余4人全部落网,并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作案所用车辆、涉案枪支、2名被害人及嫌疑人张某东尸体已全部找到,并追回被抢现金22万元。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繁峙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二、成功侦破忻州城区世纪花苑、惠民小区“3.26” 系列撬砸汽车盗窃车内财物案

  2015年3月26日凌晨3时许,忻州城区世纪花苑小区、惠民小区发生撬砸汽车盗窃车内财物系列案件,小区内停放的24辆中高档轿车在一夜之间被撬砸,被盗现金、烟酒、贵重物品等价值20余万元。

  如此影响恶劣的案件近年来在忻州城区还未曾发生过,案件的发生引起了市长助理、公安局长杨梅喜同志的高度重视。杨梅喜同志立即指示,由市局党委委员、直属分局局长杨彦清同志担任组长,市局技侦支队、直属分局刑侦大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3.26”案件专案组,迅速展开侦破工作。专案组民警通过现场勘查、调取监控等多种侦查手段,初步判定该系列案件应为流窜作案,并先后辗转大同、太原、河北唐县、保定、唐山等地调查取证、千里追凶。通过6天的昼夜奋战,4月2日,专案组民警牢牢锁定了犯罪嫌疑人的活动轨迹,连夜驱车再次远赴河北省保定市唐县缉捕犯罪嫌疑人。4月3日下午16时17分,专案组民警在河北省唐县高速路出口将涉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悉数抓获,并当场缴获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所驾驶的白色捷达轿车、作案工具和部分赃款赃物。

  现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朋(男,25岁,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北店头乡西显口村人)、刘某(男,30岁,河北省保定市唐县北店头乡西显口村人,2008年因盗窃被天津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2人于2015年3月26日凌晨1时许驾驶一辆悬挂山西大同牌照(偷盗得来)的白色捷达轿车,沿108国道从原平方向窜入忻州城区后,先在城区粗略转了一圈后,来到九源西街惠民小区外停车场,为防止被监控摄像拍摄,2人戴上事先准备好的黑色头套以及手套,刘某负责望风,李某朋用专用工具对惠民小区东侧巷内停放的6辆轿车实施撬砸车玻璃行为并盗窃车内财物。之后,二人步行穿越九源街来到世纪花苑小区北侧围墙外,将围墙铁栅栏剪断钻入小区,由刘某望风,李某朋实施盗窃,先后对小区院内停放的18辆轿车实施撬砸玻璃,共盗窃车内现金、烟酒、贵重物品等价值20余万元的财物。

  经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李某朋、刘某于今年3月23日以来驾驶冀HF**17白色捷达轿车先流窜至山西大同,撬砸10余辆轿车盗窃车内财物,并盗窃一副晋B汽车牌照,悬挂在二人驾驶的白色捷达轿车上,沿108国道一路窜入忻州对城区惠民小区、世纪花苑小区实施犯罪行为后,驾车沿国道向南逃窜至河北邢台市区继续实施撬砸盗窃车内财物犯罪。4月2日,2名犯罪嫌疑人又驾车窜至河北唐山市实施撬砸汽车盗窃车内财物犯罪;4月3日,二人作案后驾车从唐山上高速返回唐县老家时,在高速公路唐县收费站出口被早已守候在此的忻州公安民警一举抓获;部分赃物被缴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仅3月底以来在山西境内撬砸汽车40余辆。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朋、刘某2人已被直属分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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