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查处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
国家机关不容围堵
日前,忻州市公安机关快速出动,及时查处了一起扰乱单位秩序案件,严惩了一批违法信访人员,积极维护了党政机关办公秩序。
2月5日上午10时许,因企业拖欠工资,山西煤销集团明业煤矿有限公司100余名职工到市委市政府楼前拉条幅、喊口号,要求见市领导。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公安干警对其劝导后,引导到市信访接待大厅。随即,市政府领导接待了该企业信访职工,听取了大家的情况反映,并当即协调有关部门以最短时间进行解决。职工代表、企业负责人及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确定了解决办法。
当天下午4时许,正当各部门按照上午商议的办法按步骤落实时,明业煤矿部分上访职工又一次聚集到市委市政府门前,打横幅,喊口号,同时将大门封锁,致使行人车辆不能正常通行。时值下午出行高峰时段,行人大量聚集围观,门前路段交通秩序一度混乱堵塞。这一行为严重影响了市委市政府正常办公秩序和城市交通秩序。市公安局直属分局民警、市信访局工作人员在现场进行劝告疏散,但这部分职工拒不离开。在近1个小时反复劝告无效的情况下,公安干警将挑头闹事的5人强行带离现场,将其余人员劝至市信访接待大厅,随后秩序恢复正常。
经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取证,在大量事实证据面前,嫌疑人贺某某、朱某某、余某某、钟某、黄某某等五人对他们扰乱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对黄某某进行了训诫,对其余四人给予行政拘留的处罚。
市公安部门有关负责人通过媒体再次提醒,有合理诉求的信访人员,要按照《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做到依法有序信访。反映情况必须依照法律程序,合理解决相关问题。围堵国家机关、干扰单位正常办公秩序是涉嫌违法的行为,要受到法律的严惩。市公安机关今后对类似案件所涉人员将及时依法从重惩处。(记者 高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