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29.04.2016  12:07

黄河新闻网讯 据省纪委网站4月29日消息,忻州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1、忻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斌公车私用、违规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 2013年1月至2014年5月,王斌多次驾驶公车在节假日和公休日外出办理个人事务,并将产生的过路费、汽油费共2665元在单位报销。此外,王斌将本应由个人支付的餐饮费、住宿费等费用共计6416.3元在本单位报销。接受组织调查后,王斌退赔了相关费用。经忻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王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神池县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周浩宇公车私用的问题。 2013年4月以来,周浩宇将神池县人民法院公务用车长期存放于忻州供其本人私用。直至2015年12月,组织审查期间,周浩宇才将该车交回神池县人民法院。期间,用公款支付过路费、燃油费共4633元。经忻州市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浩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神池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职务;责令退赔相关费用。(忻州市纪委)

 

我省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和山西省气象局6月8日18时5太原新闻网
特色民宿有点火 暑期“情怀经济”催热特色民宿
  田园情怀、窑洞情怀、大院情怀……如今,太原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