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救助管理站2015年维修工程谈判公告
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忻州市救助管理站委托,对忻州市救助管理站2015年维修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忻州市救助管理站2015年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HC-XZSZC-2015(采)-037
三、采购内容:
1、内容:修缮工程。详见谈判文件“技术要求”,报价人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谈判文件所列内容;
2、范围:谈判文件中“技术部分所列内容”;
3、工期:55天;
4、质量要求:合格。
四、参与谈判的服务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项目经理需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其以上资质,且未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政府采购法》和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事项;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服务商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叁份: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规费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肆份)、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忻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
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并用A4纸规格复印加盖公章,经审查合格登记后,可获取谈判文件。
(本项内容要求提供的资料仅作为报名使用,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符合要求的条件。)
六、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07月09日至2015年07月15日(北京时间9:00-11:30,15:00-17:3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市慕山南路路东6号);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文件售后不退;
4、投标保证金金额、开户行、账号: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8000元整
收款单位: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忻州分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忻州支行
帐号:10210155100000646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从基本账户电汇到以上账户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至时间:2015年07月16日下午17时前
七、谈判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07月17日下午15:00时
谈判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在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递交,逾期不受理。
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州市救助管理站
联系人:徐晓英
联系电话:13935050860
代理机构: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徐改平
联系电话:0350-3336605
(注:以上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