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局联合八部门印发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日,山西省交通运输厅、省邮政管理局、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依法保障、注重公平,企业主责、强化治理,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目标导向、循序渐进”的原则,实现“到‘十四五’末,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的相关制度机制基本健全,快递员群体薪资待遇更趋合理,快递员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等主要目标。
《方案》明确“形成合理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快递员合理劳动报酬、提升快递员社会保障水平、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落实快递企业主体责任、规范企业加盟和用工管理、加强网络稳定运行监管、完善职业发展保障体系”等八项任务,提出“开展快递企业民主管理示范点工作,通过行业职代会和行业集体协商等制度保障快递员群体权益;结合国家对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险试点工作,推动企业为快递员购买职业伤害保险及人身意外保险等;积极推进工会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和‘劳动者港湾’等设施的共建共享,完善做好快递员行业维护服务工作的相关机制;落实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推动快递员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助;开展快递行业实际情况调查摸底,将快递员群体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范围”等具体举措,强调“注重部门协调、落实地方责任、强化宣传引导”等三项保障措施。
山西局表示,做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保障工作,是“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关键举措和生动体现。下一步,山西局将按照责任分工,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推进《方案》的贯彻落实,切实保障好快递员群体合法权益,促进全省快递业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