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播2.6亿元处罚决定正式下达 不服判决称将复议

27.06.2014  09:16

    备受关注的快播侵权案昨日暂时落下帷幕。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昨日正式向快播公司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快播公司被责令停止侵权,并处以2.6亿元罚款,即日生效。快播公司随后对处罚决定做出回应,称其将对判决结果提出复议。

   快播因侵权被罚2.6亿 深圳市场监管局称非“一事再罚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管局透露,此次对于快播的处罚决定主要依据为:首先,快播提交的证据并不能证明其没有侵权的主观故意,而经查实的证据表明其存在侵犯他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权行为和主观故意。其次,快播公司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向公众传播侵权作品的行为,实质上是降低经营成本经营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侵犯了市场公平竞争的管理秩序,从而损害了公共利益。

  因此,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六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依法对快播做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处以非法经营额3倍的罚款26014.8万元人民币的处罚。

  此外,深圳市市场监管局还表示,快播公司在遭到国家出版局行政处罚后仍在进行侵权行为,此次处罚不存在“一事再罚”。

   天价罚单缘起腾讯投诉

  据媒体报道,此次快播侵权案件的被侵权方与投诉方为腾讯公司。腾讯公司在今年3月17日向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发起投诉。在此之前,腾讯公司分别于今年的1-2月三次向快播公司通过公函的形式发出停止侵权的诉求。

  而经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查证确定,快播公司未经许可,通过网络传播腾讯拥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北京爱情故事》等24部影视作品,非法经营额8671.6万元。

  据了解,此次已经不是快播第一次被投诉侵权。2012年起,腾讯、搜狐、土豆乐视等多家反盗版联盟成员已经多次与快播等公司就商业侵权行为进行了交涉,并对快播进行了盗版诉讼。

   快播不服处罚 称将提出复议

  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快播对此次处罚决定不服,可在六十日内向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或深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三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资料显示,快播公司成立于2007年,以低门槛视频播放器服务曾造福了多个小型电影网站。2011年,快播营收过亿。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快播收入超过3亿元,其主要盈利途径包括三方面:一是开启时的弹窗广告;二是代理联运游戏,和开发商分成,其中广告和游戏收入各占一半;三是软件捆绑推广,主要合作厂商包括百度、腾讯、搜狐等互联网公司。

  对于收入刚过亿不久的快播而言,此次面临“天价罚款”该何去何从?在处罚决定下达后不久,快播公司便表示,其虽已经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对2.6亿人民币罚款不服,将会继续提出复议。

  快播方面表示,其提出复议的理由有三点:一是深圳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行政管理局,引用国家最高法对刑事犯罪的处罚决定,条款引用不当也不合理;二是快播公司并没有像司法规定那样严重侵犯公众利益,对社会造成巨大危害,2.6亿元处罚金额过高;三是公司并没有在快播播放器中插入广告,也没有向用户收费和牟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