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

26.07.2019  03:51

            7月24日至7月25日,省检察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三次集中学习,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和在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关于能源革命的重要论述,跟进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关于开展主题教育文件精神等。省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主持集中学习并作交流发言,省委主题教育第二巡回指导组副组长张建忠和王周林到会指导。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巡视员王国宏依次作交流发言,院领导班子成员、厅级干部、各支部书记参加学习并提交了书面交流材料。

   会议指出:

   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

   (一)永葆政治本色, 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保持政治定力,站稳政治立场。

   (二)坚定践行“两个维护”, 将党中央关于政治建设的部署要求落实到法律监督全过程和检察事业发展各方面。

   (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结合检察职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践行司法为民初心。

   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坚守宗旨意识、站稳人民立场

   (一)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从人民利益出发谋划思路、制定举措、推进落实。

   (二)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切实解决好“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自觉把权力行使的过程作为为人民服务的过程。

   (三)想方设法为群众排忧解难, 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宗旨意识体现在司法为民上来,见诸行动。

   三、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必须做到担当作为

   (一) 紧盯问题抓落实, 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检察业绩。

   (二) 始终敢于坚持原则, 在大是大非问题面前旗帜鲜明,敢于较真碰硬。

   (三) 保持真抓实干劲头, 主动自觉、抓铁有痕地抓好工作落实,把“四个意识”转化为听党指挥、为党尽责的实际行动,把“四个自信”自觉贯彻到各项检察工作中去,把“两个维护”作为讲政治守规矩的具体体现。

   会议要求:

  要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克服上紧下松、上下联动不够紧密的状况。

  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做到能改即改、边学边改、立行立改。

  要联系实际讲好党课,体现学习成果、调研成果、检视问题成果以及整改落实情况。

  要严肃认真检视问题,查摆问题、检视分析,列出问题清单。

  要认真准备剖析材料,提前做好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准备工作。

  要聚焦问题,切实抓好整治落实工作。

  要抓紧抓实日常工作,把主题教育与业务工作、各项改革结合起来,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省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崔国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苑涛,巡视员王国宏依次作交流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