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依法反腐关键是惩防并举 完善监督
徐明代表在黑龙江代表团全体会议上 李文 摄
十八大以来中央“打虎拍蝇”的一系列举措深得民心,反腐败成为舆论关注的热点话题。检察机关作为打击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司法部门,如何在依法反腐中更好地发挥职能,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明在接受记者专访时称,关键是惩防并举和完善监督。
关键
依法反腐要坚持打防结合、惩防并举
“检察机关一直强调查办和预防并举,两者具有一定的辩证关系,以打击推动预防,以有力的预防措施来提高打击的效果。”徐明认为,坚持依法反腐就是要坚持打防结合、惩防并举。
2012年以来,黑龙江检察机关依法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逐年升高,2014年共立案查办各类职务犯罪1696件,2277人,大案1002件,要案202人,分别比上一年上升了6%和60.3%。
“这些案件里,涉及厅局级以上的1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29亿。”徐明说。
徐明称,检察机关在查办案件上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反,对腐败犯罪真正形成有力震慑。同时要进一步加大职务犯罪预防的力度,着力在构建和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败的制度机制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14年,黑龙江检察机关结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制发检察建议500多件。
落实
完善内部和外部监督 确保规范执法
如何让依法反腐落到实处?徐明认为,应该不断完善检察机关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确保查办的每一起案件都能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
检察机关在案件的侦查取证、审查起诉等环节都建立了非常严格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侦查部门、批捕部门、起诉部门在工作中既相互配合又监督制约。
“除此之外,还要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外部监督。通过外部监督促进规范司法,把检察机关的办案活动真正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有了强大的外部监督,也有力地促进内部监督制度的有效落实。”徐明说。
徐明称,检察机关这些年非常重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例如推行检务公开制度、落实人民监督员制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公开听证公开审查、观摩庭审等等。
2014年9月至12月,黑龙江检察机关发布重要案件信息6753件,公开法律文书7162件,案件信息公开与互联网平台累计点击量超过百万次。
“检务公开实现了从工作事项公开到具体案件公开的转变。”徐明这样总结。
变化
纪委移送速度加快 办案压力增大
谈起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的变化,徐明感慨,目前纪委移送案件的速度明显加快,检察机关办案压力增大。
“过去案件在纪委审查的时间会长一点,我们会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办理案件。现在纪检部门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构成犯罪的,就立即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中的时间压力增大一些,但从依法反腐的角度看,职责更明确。”
在工作中我们感到,依法反腐的意识不论是在党的部门还是司法部门都形成了共识。(李文)
责任编辑: 沈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