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检察院邀请律师代表共话执业保障 实现律师执业权利“一路绿灯”

20.04.2016  11:28

  “近两年来,我省检察机关与各级律协的来往交流日益密切,检察机关愿意与广大律师一起,加强职业共同体建设,相互支持配合,以法治的力量共同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下一步,我们将多措并举,努力实现律师执业权利在各个检察环节‘一路绿灯’。”4月18日,在省检察院律师代表座谈会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严奴国向与会律师代表郑重承诺。

  为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近两年来,全省检察机关下大力气,强化措施,全力解决律师执业过程中反映的阅卷难、会见难、调查取证难等突出问题。全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破解律师阅卷难问题。全省各级检察机关在案件管理大厅或检务大厅设立专门岗位、确定专人负责接待律师,受理律师申请事项,极大地方便了律师来检察机关办理业务。针对个别侦查人员在侦查阶段对律师申请会见犯罪嫌疑人有抵触情绪,害怕律师会见可能导致案情泄露、案件“流产”的顾虑,全省检察机关积极转变执法观念,要求侦查人员从构建法律职业共同体、保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利出发,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的规定,积极支持和配合律师办理申请会见事项,从而有效解决了会见难问题。全省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充分保障了律师执业过程中的要求调查取证权。此外,全省检察机关还创新工作方式,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加细致周到的“一站式”服务。省检察院专门起草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阶段依法听取辩护律师意见的意见》,规定侦查部门应当主动听取并高度重视律师意见;对律师意见,侦查部门要认真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的,应当采纳,不予采纳的,要向律师说明理由。

  在切实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基础上,省检察院希望广大律师能够正确理解和大力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惩治犯罪职责,既从维护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履行律师职责,又从检察机关侦办案件的角度协助做好防泄密、防串供等工作。在推动检务公开工作中,希望广大律师能够积极参加检察机关对不捕、不诉案件、涉法涉诉案件的公开听证,积极运用“离当事人最近”的优势,在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协助做好答疑解惑、服判息诉等工作,自觉担当社会责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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