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立法建议
21.12.2015 09:29
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法制日报讯 记者陈丽平 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示,将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相关立法调研工作,总结实践经验,待条件成熟时提出立法建议,推动反就业歧视法纳入立法规划。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孙晓梅等36位代表、高莉等31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认为,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贫富差距被迅速拉大,就业压力增大,就业歧视日益严重,现行反歧视法律制度缺失,对平等就业权的社会保障机制不足,建议制定反就业歧视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认为,人力资源市场中确实存在对性别、户籍、相貌等方面的歧视现象,解决就业歧视问题是一项长期任务,制定反就业歧视法是未来的重点工作目标。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上述意见。
责任编辑: 王伟本文来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1.12.2015 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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