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前四月征收煤炭资源税44亿元

29.07.2015  11:02

    今年1~4月,山西省共征收煤炭资源税44亿元,较上年增加了27.1亿元。从今年山西省煤炭资源税征收情况来看,各项改革措施实施顺利。

  据了解,去年12月31日,山西省财政厅、省地税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山西省实施煤炭资源税改革的通知》,明确了全省煤炭资源税计征方法、适用税率、洗选煤折算率等税收政策,以及纳税地点、代扣代缴等征管规定。

  今年1月13日,山西省下发了《关于煤炭资源税改革后有关预算管理问题的通知》,明确了改革后煤炭资源省与市县分享比例为65∶35,市与所属县区的分享比例由各市按照确保县级收入比重不降低的原则确定,并按照“民生支出不减少,环境治理支出不降低”的基本要求,规定了重点支出方向,确保采煤引起的跨区域地质灾害治理、生态环境恢复及解决相关民生问题支出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