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子县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及关节镜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长子县人民医院委托,就长子县人民医院便携式彩超及关节镜设备采购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中财采D-[2015]-38-1
二、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两包:第一包为便携式彩超采购,第二包为关节镜采购。投标人对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所列内容。
注:招标文件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招标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预算金额:第一包为118万元;第二包为82万元。
三、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生产企业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6、代理商需提供生产企业的委托授权书和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7、提供项目发生地(投标截止日前60天内有效)人民检察院提供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现场提供原件以供评委审查);
8、供应商必须具备本地化服务能力,长治市以外地区供应商需在长治市设有分公司或驻长治市办事处,或针对本项目的长治市范围内的合作服务公司,属于长治市范围内的合作服务公司需提供该公司的有效证明材料。
9、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0、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供应商须提供以下通过年检合格的资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持单位介绍信到代理公司报名购买标书: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近三个月的纳税凭证;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其社保证明;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发生地人民检察院提供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非生产厂家的供应商应提供原生产厂家出具的经销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采购内容中相关产品的检验(检测)报告、供应商认为与本次招标有关的其他资质证件及相关材料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2015年6月24日
(北京时间9:00-11:00,15:00-17:00法定公休及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102室(渤海银行楼上)
3、招标文件售价:包一: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包二: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07月07日下午16:30时
2、开标时间:2015年07月07日下午16:30时
3、开标地点:见招标文件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子县人民医院
地址:长子县城关镇东大街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13935507502
代理机构:山西中兴财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治市解放西街28号1102室(城区教育局楼上)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5-3156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