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与法官千里之外面对面

27.03.2015  18:44
  本报讯(通讯员靳彦丁艳珍)3月9日,在稷山县法院信访接待室的程某与远在千里之外的最高人民法院法官面对面进行着交流。这是稷山县法院远程视频系统开通后的首例接访活动。

  1996年,程某诉翟某犯故意伤害罪自诉案一审宣判后,因民事赔偿问题程某又提起民事诉讼。之后程某撤回起诉,但就撤诉后诉讼费的收取情况有意见,开始不断申诉、上访,并表示要找最高人民法院解决问题。

  春节前夕,稷山县法院立案庭负责信访接待的法官获悉此情况后,耐心细致地做程某的思想工作,并告知程某可通过法院建成的远程视频接访平台,不出县就可约见最高法院法官,面对面反映自己的诉求。程某当即表示同意,随后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了申请书、身份证明、裁判文书、相关证据等申请材料。稷山法院迅速安排远程视频接访事宜,经预约申请,1月27日,稷山法院在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平台上,将程某申请远程视频接访的相关信息进行了申报,提出了预约申请。

  3月9日下午,法院通知程某到信访接待室,通过远程视频接访平台,程某如愿与最高人民法院法官进行了近1个小时的面对面交流。在视频对话中,程某表达了自己的诉求,最高法院法官认真听取了程某的想法,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建议,法官对其诉请进行了法律释明,引导程某正确理解有关法律、法规条文原意,并明确答复程某,其所认为的原审存在问题,依据不足,且民事赔偿部分已达成调解协议,其再主张新的赔偿亦无法律依据。程某对最高人民法院法官的接访答复表示满意。

  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平台,是最高人民法院应对当事人进京上访问题,实现司法为民、阳光司法的一项重要举措。该系统实现了从走访到远程视频接访的申诉信访模式转变,不仅解决涉诉信访难,而且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了诉讼成本,提高了诉讼效率,是惠及民生、方便当事人信访的民心工程。

  远程视频接访平台开通是稷山法院践行学习讨论落实活动,利用技术手段推进司法公开、司法为民的重大举措。在2014年末,稷山法院就开通了远程视频传输系统,目前该系统已与最高法院、省高院、市中院远程视频接访同步对接,实现了从走访到远程视频接访的申诉信访新模式转变。信访群众坐在电脑前,就能与上级法院接访法官就所涉案件问题进行面对面交流。此举有效地减少了群众涉诉上访负担,降低了诉讼成本。

  该院表示将在进一步工作中探索实践,逐步扩大视频系统运用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规则》的要求,促进视频接访工作制度化、便民化、便捷化、常态化,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陈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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