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强迫孩子辍学 能否要求变更抚养

12.01.2016  18:02
  问:父母离婚时,小颖被法院判决随父亲共同生活,母亲承担一定的抚养费用。时过4年,父亲由于生意接连失败等原因,导致精神颓废、不思进取,生活也陷入了困境。近日,父亲为能让小颖多干些家务甚至赚钱养家,竟然强行让14岁的她辍学。小颖母亲同意接受小颖与其一起生活,但小颖父亲不同意。请问:小颖母亲能否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

  答:小颖母亲有权请求法院变更抚养关系。

  一方面,小颖父亲的行为违法且侵犯了小颖的受教育权。

  另一方面,小颖母亲可以诉请法院变更抚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指出: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也就是说,法院对子女抚养问题所作出的判决,是受一定时期、一定条件、一定环境限制的,并非一成不变。同时,第16条明确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与之对应,小颖父亲已实施影响她健康成长的行为,小颖愿意随母亲生活,且小颖母亲具备抚养能力的情形明显当属其列。

  

廖春梅 责任编辑:陈伟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
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机关2022年8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