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隐患加强研判强化预警 太原市扎实做好防汛工作
即将进入主汛期,我市降雨过程逐渐增多,防汛救灾工作已到关键时期。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多措并举,扎实做好防汛工作。
落实责任。按照省防指总体安排部署,我市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分级分部门防汛责任制,明确市、县(市、区)级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汾河水库和汾河二库、汾河太原段等全市重点河道、小水库、缓洪池、淤地坝防汛责任人,在《太原日报》公示,接受全社会监督。
消除隐患。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市防指工作要求,深刻汲取相关教训,对辖区和职责范围内的防汛工作进行隐患排查整改。截至目前,全市10个县(市、区)共出动检查组101个,检查单位579个,排查隐患209处。同时,为有效提高御洪能力,市水务局组织清理河道固废物料4600余立方米,清除阻水林木及高杆作物5亩,拆除阻水便道、围堰2000余米,改造阻水桥梁、渡槽3座;市城乡管理局组织清掏检查井、进水井6.7万座,清理疏浚雨水管涵28.5千米,清掏淤泥1.1万立方米。
开展演练。市、县两级按照既有《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结合实际开展应急演练97场次,参演人数3500余人;积极组织开展防汛抗旱培训27场次、培训1500余人次。
做好准备。市县各级防汛机构根据各自实际情况,组织落实防汛抢险队伍,对储备数量不足的袋类等物资进行了补充更新。目前,市级落实抢险队伍8支,共计1680人,主要装备150台(套);县区(含乡、村)落实抢险队伍586支,共计24661人,主要装备352台(套)。全市储备防汛抗旱物资价值约2174万元,其中市级应急防汛抗旱物资价值约828万元;县级(含乡、村)防汛抗旱物资价值约1346万元。
加强研判。6月1日入汛以来,各县(市、区)和市直各有关部门严格落实防汛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报送雨情、水情等信息。坚持每日会商研判制度,成立了水务、气象、应急等有关部门组成的会商小组,结合每日天气及预警信息情况进行会商,提出具体工作意见。
强化预警。入汛以来,气象、水文、水务、规划和自然资源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别发布气象灾害、河流洪水、山洪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预警信息。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单位针对山洪灾害、地质灾害、城市低洼易涝、在建工程等,按照预案明确转移避险措施,提前落实转移避险线路、场所、责任人等,扎实做好危险区域内人员转移避险和安置工作,做到转移避险线路清晰、避灾地点安全、安全措施周全。
进入主汛期后,我市防指将继续按照中央、省、市关于防汛抗旱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强的措施,确保全市城乡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