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水准”支持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山西 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解读(上)
编者按: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省政府日前出台“重量级”财政支持政策。从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由引进单位申请,省委人才领导小组研究决定,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和特事特办引进方式,大力支持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
“这是我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量级’体现,如此优厚的财政支持力度在全国也是少有的。”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今年3月,省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在解读我省《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时说明,山西将按照“一流人才政策”要求,突出“三个坚持”,即坚持用好国家政策且有创新,坚持对标兄弟省份且有亮点,坚持破解山西难题且有特色。省政府此番出台的财政支持政策正是遵循“三个坚持”的脉路而制定的。《实施意见》和财政支持政策是我省坚决改革计划体制的管理模式,全面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的集中体现。
山西急需两类人才
省政府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财政支持政策主要针对两类人才——高精尖缺的科研创新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而这些人才也是我省转型综改所急需的人才。
高精尖缺的科研创新人才面向我省经济主战场,重点为我省转型综改示范区、山西“农谷”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能源产业创新、传统优势产业提质、现代服务业发展、特色现代农业增效、“双创”孵化新产业新业态等六大工程领域引进急需的具有国际一流、国内顶尖水平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
对所引进的科研创新领军人才及人才团队,参照各省引进同类人才的最高标准给予科研经费、安家费、生活津贴补助;对其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用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或其他政府引导基金,给予直接股权投资。民营企业引进高精尖缺人才,同等享受财政“一人一策”的引进政策。
引进高精尖缺的经营管理人才是为了适应我省创新发展和“走出去”战略需要,鼓励我省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金融机构积极引进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和高级金融专家。对成功引进的,省财政在单位薪酬待遇的基础上,给予企业家和高级金融专家政府工作津贴奖励。因工作出色,使企业综合效益明显提升、市场竞争能力明显增强、企业品牌影响力明显扩大的,在单位奖励的基础上,给予政府特殊贡献奖励。
对标一流不拘一格选人才
面对国际国内人才竞争激烈和人才流动性强的市场环境,在引进人才的科研经费、个人待遇等方面,领先或看齐全国一流人才政策,我省要建立更加符合省情、有创新有特色、有吸引力的人才政策。在现行的人才政策,包括“省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百人计划’”“三晋学者计划”“高端创新型人才培养计划”“新兴产业领军人才计划”“山西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等基础上,对标一流补充完善财政补助政策。
对成功引进驻晋工作国内外院士给予1000万元科研经费、2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40万元津贴;对成功引进驻晋工作国家“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领军人才给予500万元科研经费、100万元安家费和每年20万元津贴;对柔性引进的院士和“千人计划”专家等高层次人才,根据在晋实际工作月数,分别给予每月2万元和1万元的津贴。
坚持不拘一格选才用才原则。在落实引进人才政策中,要按照培养方式多元开放、引进方式柔性灵活、选拔方式不拘一格的要求选才用才。对所引进的人才,不受国家及我省“百人计划”“千人计划”等各类人才计划名额限制,经省委人才领导小组考核认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均执行我省所规定的同类人才引进政策。
7个鼓励给用人单位自主权
为了给予用人单位充分自主权,财政支持政策细化了7个方面的鼓励政策。
鼓励高校为“1331工程”引进培养人才。从2017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全省高校实施“1331工程”,统筹推进“双一流”建设。对毕业生就业率连续两年高于就业率考核要求的院校,统筹使用教育类相关资金给予奖励扶持。
鼓励各地区各部门自行引进人才。贫困县可统筹扶贫资金用于引进脱贫攻坚所急需的科技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企业引才所需费用可全额列入经营成本。事业单位引才费用可从事业经费中列支。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科研经费结余可用于引进人才。企事业单位可从财政投资的教育和科研以及重点建设工程补助资金中统筹安排急需人才的全职引进支出和柔性引进支出。
鼓励优秀博士毕业生来我省工作。世界排名前200名的高校(不含境内)、“985”高校或教育部认定的“世界一流学科”全日制博士毕业生到我省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工作且签订不少于5年劳动合同的,在用人单位引进待遇政策的基础上,省财政给予每人10万元生活补助、给予不低于5万元科研经费。
鼓励引进人才主持科研项目。鼓励文化艺术名家和哲学社会科学人才队伍建设。鼓励科研创新和基金管理等机构落户山西。国际国内科研创新机构(包括创新团队)入驻我省转型综改示范区的,国际国内高级别基金管理机构和投资机构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设立总部或分支机构的,提供适应需要的工作场所,前5年免费使用,后5年租金补贴50%。
鼓励建设各类科研技术工作站(室)。对院士工作站给予100万元建站补助,分3年补助到位。对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一次性给予20万元建站补助。对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流动(工作)站申请的科研项目经费给予支持,重大科研项目给予足额安排。对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20万元;对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补助10万元。
搭建平台让人才引进更灵活
我省将在人才领域研究建立以政府引导为主、社会组织参与、市场化运行新机制,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拓宽人才引进和服务渠道。
包括与高端人才猎头公司开展合作、帮助引进科技创新基金管理公司、培育承接人才服务职能的社会机构、为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提供中间服务、鼓励专业机构为专家学者提供专业服务、鼓励智库建设共享智库成果。鼓励支持各类企业、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以及驻外机构搭建引进人才平台,为我省举荐引进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及其团队的,同等享受对高端人才猎头公司的佣金政策。举荐引进国家及我省“百人计划”“千人计划”“万人计划”等高水平人才的,也按照事先约定的佣金合同,支付引进人才的佣金费用。
我省将加快建设人才大数据平台。2017年省财政先期投资3000万元,建设网上人才市场及人力资源服务平台。
本报记者 齐泽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