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的通知(第592号)

08.07.2014  19:00

晋建市函〔2014〕592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阳泉市规划局、晋城市规划局,省直有关单位,各勘察设计企业: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 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实施意见>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制度>的通知》(晋建市字〔2011〕274号)和《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建设类企业资质动态考核及诚信评价办法>的通知》(晋建市字〔2012〕282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监管,规范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提高勘察设计质量和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勘察设计主管部门。
  (二)勘察设计企业:一是我省行政区域范围内注册并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工程勘察设计资质证书的企业;二是2013年6月30日以来在我省承接项目,办理入晋备案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
  (三)勘察设计项目:2012年以来新签订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情况,已完成的需提供勘察、设计文件(包括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我省的勘察设计项目),必要时抽查在建工程现场。
二、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主管部门
  1.各市、县贯彻落实勘察设计市场管理法律、法规和《建筑市场监督执法检查制度》执行情况;
  2.各市、县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履行对勘察设计单位监管职责情况,建立和完善监管的办法、规定及执行情况;
  3. 组织开展本地区监督检查情况及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4.对省外入晋勘察设计单位的监管和检查情况;
  5.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及整改情况;
  6.其他有关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勘察设计企业
  1.资质情况
  (1)注册资本金是否符合要求;
  (2)专业技术人员(包括注册与非注册人员)是否配备到位;是否存在人证分离、出租出借职业资格和职称证等问题;
  (3)近2年完成的业绩情况;
  (4)是否具备固定工作场所;
  (5)是否具备必要的技术装备;
  (6)是否建立完善各项规章管理制度等。
  2.企业市场行为
  (1)是否出租出借企业资质或挂靠借用其他企业资质承揽业务;
  (2)是否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业务;
  (3)是否转包或违法分包;
  (4)取费是否规范;
  (5)是否存在“阴阳合同”问题;
  (6)勘察设计招投标行为是否规范;
  (7)近2年勘察设计统计报表报送情况;
  3.人员从业行为
  (1)是否未经注册,擅自以注册师的名义从事勘察设计活动;
  (2)是否同时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
  (3)是否出借、转让、出卖执业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和职称证书,为其他单位设计项目签字、盖章或者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的;是否人、章分离;
  (4)是否超出本专业规定范围或者聘用业务范围从事执业活动;
  (5)是否伪造、涂改资质证书、资质证书专用章以及注册执业印章。
  (三)勘察设计项目
  1.是否按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规范进行勘察设计;
  2.勘察设计质量安全是否符合要求;
  3.勘察设计文件是否规范、图纸、签章是否齐全;
  4.勘察设计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等行为;
  5.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三、检查时间安排
  本次检查采取企业自查、市级检查和省厅督查的方式分阶段进行。
  (一)自查阶段:市、县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和受检企业自查,按照附件1要求准备有关材料。
  (二)市检查阶段:各市主管部门于9月20日前完成对所属及省外入市登记企业的检查,形成检查报告,并于9月30日前将检查报告及《2012年以来新签订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厅。
  (三)省督查阶段:省厅将于10月对各市进行督查,对企业进行抽查。
四、检查方式与要求
  (一)检查组到达每个市后,听取勘察设计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勘察设计市场检查工作汇报,查阅有关资料。
  (二)每个市随机抽查勘察设计企业不少于5家,每个受检企业检查2项已完成的勘察设计成果。
  (三)各市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及企业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有关工作,按要求准备好相关备检资料,检查组以检查时能提供的资料为有效资料,否则均作无效、欠缺或不达标处理。
五、检查结果
  (一)此次专项检查结果将应用于2014年勘察设计企业动态考核评价,占量化考评40%分值(总分按100分计,企业资质每条不符合项按5分扣除,其他不符合项按检查表相应分值扣除)。
  (二)各级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记入诚信档案;对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现场下达执法告知书,按照法定程序做出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并在媒体公开曝光。
  (三)各市应参照本通知要求对省外入晋勘察设计企业开展专项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我厅。
 

  联系人:韩朝炜
  联系电话:0351-3580032
 

  附件:1.受检单位准备资料清单
     2.2012年以来新签订工程勘察设计业务汇总表
     3.山西省勘察设计市场专项检查用表
     4.受检工程基本情况表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1日 

 

来源:厅市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