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交市农业委员会出台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1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太原市、古交市安委会《关于认真汲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踩踏事件教训立即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关于做好“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农委决定,从即日起到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深入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完善农业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农业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强化农业安全生产措施,完善应急救援机制,减少一般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防范较大以上事故,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在安全发展方面发挥表率作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组织领导,市农委专门成立了“两节”、“两会”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明确了责任分工。
组 长:张吉明(市农委主任)
副组长:赵秀元(市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队长)
成 员:刘爱军(市牧业局局长)
王永斌(市蔬菜中心主任)
赵俊厚(市农机局局长)
张景亮(市供销联社主任)
王美丽(市农技中心副主任)
田肉虎(市种子站站长)
郝俊英(市农委综合协调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委,电话:5151058,办公室主任:赵秀元(兼)。办公室负责全市“两节”、“两会”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情况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
三、检查时间和方法
1、检查时间:从即日起至3月31日。
2、检查方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自查自整,委各相关单位组织检查,市农委督查的方式进行。
四、检查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共性部分
1、委各有关单位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情况,主要检查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五个全覆盖”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工作的方案》落实情况。
2、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主要检查领导责任是否到位,是否定期分析研究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制度是否到位,人员是否熟悉农业安全管理职责和安全操作规程,是否建立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治理是否到位,是否经常开展隐患排查整治,是否排查纠正违规违章行为;农业安全培训是否到位;农业安全投入是否到位,是否着力推进标准化建设,农业安全设施是否工作正常,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具备。
3、农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备案、演练情况。
(二)重点开展工作及检查内容
1、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
围绕重点产品、重点区域、重点对象,加强农资市场监管,集中力量查办一批大案要案,严厉打击农资制假售假行为,杜绝假种子、假农药、假化肥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按照“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监督抽查相结合,强化高毒限用农药的经营、使用、监管,严厉查处蔬菜、水果用农药中非法添加高毒农药行为和违法违规使用高毒限用农药的行为。对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高压的打击态势,对高毒限用农药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打击。
以全市农资经营门店、重点单位、流动商贩为重点,加大对生产基地、农资生产、销售、使用量较大的乡镇(街办)、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以下行为:
种子: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在种子生产、销售、用种高峰期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种子的违法行为。
农药: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行为,坚决查处生产经营添加违禁药物、高毒高残留农药和无证生产、改变剂型、扩大使用范围、一证多用、套用或冒用证件以及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等违法行为,尤其是加大对高毒农药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管,坚决取缔农药产销“黑窝点”。
肥料:严厉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水溶肥料、微生物肥料等产品中有效成分不足、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标签标识混乱等违法行为。加大配方肥生产企业的监管,完善配方肥质量追溯制度。
农产品:重点整治生产销售的假冒、伪造、超期及超范围使用“三品一标”标志等违法行为。对不符合“三品一标”标准的单位及产品,及时坚决退出。督促农产品生产单位依法正确使用农业投入品及食品添加剂。加大对蔬菜、水果生产基地的监督检查。
兽药: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兽药、无证无批准文号生产经营、有效成分含量不足、擅自改变组方、违规添加禁用兽药或人用药、夸大疗效等违法行为。加强禽流感疫苗、猪蓝耳病疫苗、口蹄疫疫苗等重大动物疫病疫苗的质量监管,坚决打击生产经营和使用国家禁用兽药的行为。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严厉查处生产经营假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无证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在饲料加工和养殖环节添加“蛋白精”、莱克多巴胺、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违禁药物和非法添加物。
畜产品:重点整治生猪、肉牛、肉羊养殖中违规使用“瘦肉精”问题。清缴养殖场“瘦肉精”,推行养殖档案制度和无“瘦肉精”承诺制度。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查处非法使用和添加“瘦肉精”、兜售“瘦肉精”、收购贩运和屠宰“瘦肉精”检测不合格活畜行为,逐步实行牲畜养殖、销售、运输、屠宰全程监管。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屠宰病死动物、注水及非法添加有毒有害物质等违法违规行为。
生鲜乳:严厉打击生鲜乳非法添加,强化生鲜乳生产和收购运输环节监管。以监控三聚氰胺、皮革水解蛋白等非法添加物为重点,严查在生鲜乳中添加违禁物质和违规收购生鲜乳行为;加强生鲜乳收购站和运输车辆监督检查,坚决取缔非法收购站点。
农机及零配件:严厉查处农机销售企业经销假劣农机产品、假冒农业机械生产许可证、安全认证和推广许可证行为,对未经农业机械试验鉴定机构对农机产品进行适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的,无行业企业标准、无厂名厂址、无合格证和标识、危害人身安全和国家明令淘汰的劣质农机产品及配件要依法处理。
2、大力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1)加快农业标准化推广。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以大宗特色农产品生产为切入点,积极推广统一品牌和包装标识、统一生产技术规程和质量标准、统一建立生产档案记录、统一农业投入品采购使用、统一组织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等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推动农业产业转型升级。
(2)加强“三品一标”产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登记。加强“三品一标”认证体系建设,严格“三品一标”农产品基地认定和产品认证程序,强化“三品一标”农产品证后监管。充分发挥“三品一标”辐射带动作用,以品牌化带动标准化,推进产业化。
3、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1)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省农业厅、市农委的要求,协助做好省、市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要以蔬菜、水果为重点,全面掌握生产基地各时期应市蔬菜、水果质量安全状况,并强化重要节假日、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期间的专项和突击检查,确保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2)加强预警分析和突发事件的应对。要强化监测结果信息分析,进一步提升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强化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培训,提高突发事件应对能力。严格信息发布,决不允许擅自发布不客观、不全面、不准确的信息误导公众。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建立应急预案的基础上,加强演练,及时做好针对性的实用修正。对本辖区、本单位管理范围内发现的农产品质量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出现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时,主要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积极组织抢险和善后工作,并按规定及时上报。要积极受理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委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近期国内几起重大事故和上海“12.31”踩踏事件教训,深入研究,分析原因,举一反三,防堵漏洞,克服麻痹思想。要坚决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太原市及古交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分析研究农业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认真研究,周密部署,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和遏制恶性事故发生。主要领导要亲力亲为,深入基层一线督查检查,确保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到位,措施到位。
(二)要细化监管,落实农业安全生产责任。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要求,不断细化和完善农业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体系,督促引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要全面排查,认真建立台账。要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认真开展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大检查中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健全和落实重大隐患公告公示、挂牌督办、跟踪治理和逐项整改销号的制度。一般隐患要立即整改,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停工停产进行整顿。隐患整改要坚持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和应急预案“五落实”。
(四)要严格检查,加大执法、督查力度。要把安全检查和严格执法相结合,对发现的问题,必须坚持“零容忍”,现场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并跟踪落实情况,坚持“四个一律”要求,依法处罚,切实起到震慑效果。委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接待和陪同,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方式,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进行督查抽查,促进大检查工作有效开展。
(五)要加强宣传,组织全民参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搞好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宣传工作,教育引导农资、农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和广大职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把排查隐患与教育警示相结合,抓住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做到“一企出事故、万企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市得警示”。
(六)要及时报送,确保信息畅通。按照市安委会的要求,委各相关单位要指定专人及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
古交市农业委员会
2015年1月14日
古交市农业委员会出台开展“两节”、“两会”期间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实施方案 -
太原18:17 23.01.2015 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