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检查制度

26.12.2015  11:24

    法制日报讯 记者张媛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4日对国务院关于2014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分组审议。审议中,多位常委会委员对屡审屡犯现象表示关注,并建议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

    廖晓军委员说,近些年来,每年6月听取和审议的审计工作报告都揭示了我国财政预算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许多问题,其中屡审屡犯现象比较突出,明知故犯情况也时有发生,但不少是带有普遍性和机制性的问题,这说明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效果还不够理想,从体制制度上建立根本解决问题的机制还不够,审计监督的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人大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的力度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加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全国人大代表及社会公众都有着比较强烈的呼声。

    廖晓军指出,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的机制的目的,是要健全全国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制度,推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发挥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作用。通过改进报告机制,坚持问题导向,加强跟踪监督,推动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廖晓军建议,国务院及其审计部门与被查出问题的部门、单位要深刻认识改进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机制改革的目的和重要意义,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

    同时,廖晓军建议,高度重视常委会组成人员此次审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对已经整改到位的问题要进一步通过建章立制、健全完善制度机制,堵塞漏洞,规范预算财务管理;对那些正在整改还没有整改到位的问题要有始有终,继续扎扎实实抓好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姚胜委员认为,整改工作要机制化、长效化、制度化。他说,国务院就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是第一次,明年及以后还要进行,而且还要深入进行。人大跟踪调研还应再深入,要在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改进,并把这项制度固定下来。

    “要采取切实措施,解决屡审屡犯问题。”韩晓武委员建议,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检查制度,将审计整改执行情况的检查作为下一次审计时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各级审计机关在每次审计前都应检查被审计单位对上一次审计的审计决定执行情况和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对突出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对经督促仍未解决的重大问题,要深入剖析原因,实施重点监督,必要时要向本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领导机关作出专题报告,提请有处理权的机关进行督办。还应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将审计整改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内容进行检查考核;组织人事部门在干部任免、表彰奖励上应把审计整改情况纳入其中,对审计整改不力的单位责任人,不予提拔和表彰奖励。

    此外,韩晓武指出,还应通过将审计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布等方式,让社会舆论来促进审计整改。

    韩晓武建议,审计机关要从自身建设角度查找问题,在思想观念和具体措施上有所转变。他说,审计整改中长期存在屡审屡犯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审计机关自身原因也是一个方面。比如,审计机关是否存在重审计轻整改、重处罚轻问责的问题?各级审计机关非常严格,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但是从执法理念上看,有的审计机关是否存在以罚代审的问题?有的审计机关,在审计完成后出具的审计报告里关于处理处罚问题分析得比较透彻,但是在审计建议上却比较笼统或者缺乏可操作性,导致后续审计整改工作不好开展。最重要的是对有些问题责任人没有进行有效的追责问责,缺乏震慑力,无形中造成了被审计单位的问题长期存在。因此,解决屡审屡犯这一“牛皮癣”,一定要对症下药,多措并举。

    做好审计成果应用转化工作

    法制日报讯 记者张媛 “希望审计机关进一步做好审计成果的应用、转化和提升工作。”24日在审议201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全国人大华侨委员会委员符兴建议。

    符兴对审计整改工作成效进行了充分肯定。他说,在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在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在审计署的跟踪下,半年来审计整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审计整改变成了以下四个过程:第一,把审计整改变成了挽回国家资金资产损失、增收节支的过程。通过归还、追缴、补缴、罚款等,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报告称,“通过整改促进增收节支5794.94亿元”。第二,整改过程实际上也是堵塞漏洞、建章立制、加强管理的过程。相关部门根据审计署建议,建立完善规章制度5935项。第三,审计整改成为查处腐败的过程。近年来,很多大案要案的线索来源于审计发现。报告称,“审计发现的895起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有关部门查处后,已有5598人被依法依纪处理”。审计机关已成为反腐倡廉的重要力量。第四,审计整改过程也是教育干部、警惕干部的过程,提高了干部的规矩意识、法律意识。

    要督促未审计单位参照整改

    法制日报讯 记者张媛 24日在审议2014年度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时,姚胜委员建议,对那些没有审计的部门、单位也要督促其参照检查整改。

    姚胜建议,对已经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不能松懈,还要加大力度。从国务院报告的情况看,整体整改情况是好的,但是也要看到整改报告中对查出问题的整改有许多地方并没有完全到位。报告中有30多处提到“正在”,如“正在”整改中、“正在”规定中、“正在”查处中等。审计查出的问题绝大部分已经改了,还有一部分正在进行中,并没有完成。所以建议审计署和有关部门还要紧紧盯住,要把整改落实到位,把这些“正在”都消化掉。

    姚胜指出,这次只是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年度审计也只是对一部分部门和单位进行审计,还有很多部门和单位没有进行审计,在没有审计的部门、单位中也可能存在着一些问题,对那些没有审计的部门、单位也要督促其参照检查整改。

责任编辑: 王伟